經過這次公投後才發覺,在法律的世界裡,魔鬼都藏在細節中真誠呼籲,以後的公投提案人,請記得在公投題目說明文字中,最後一定要加上這幾個字:........,並得由(總統/行政院/....)為公投通過後執行的主體執行之.如果不加上最後這幾個字,必定是假公投,就不要再浪費納稅人的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