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案 內容 (依中選會公報 第七至第十六案,共十項)記得選票上,除了圈選章之外,不得有任何記號,不要在選票上蓋自己的印章、不要在選票上簽名...不然都會變成廢票、無效票。因為公投案較多,圈選時,也記得再次確認 案件編號與內容
maxwu123 wrote:幾天開始啊我有點忘... 你好妙喔~ 壓在法定23:59分根據《選罷法》規定,選前之夜午夜12點過後 也就是投票日當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進行助選或競選活動,包括網路上的任何通訊或社群平台,違反者若經查證屬實,將開罰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