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storm.mg/article/151985
歷史就是島上的選手要比賽,各國跟國際奧會都說:「你不能用中華民國的名字,你要用福爾摩沙或台灣才行。」
然後中華民國跟中華奧會就「我不要!我寧願選手不能參賽!」,最後人家為了妥協中華巨嬰,讓島上選手能比賽,才協議搞出個中華台北,變成現在這樣啊。
是沒看過什麼叫傷害選手權益嗎?沒看過的話,現在讓你看看。
『1960年7月,中華民國奧會以「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the Republic of China Olympic Committee)名稱,向國際奧會重新申請承認。國際奧會使用與原名稱不同的「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但只能使用福爾摩沙的名義參加比賽。因此,1960年羅馬奧運,中華民國代表團為了抗議僅能使用「台灣」(FORMOSA)名稱,在開幕典禮中手持「抗議中」白布條走在「TAIWAN」名牌後面,這是奧運會史上唯一一次開幕典禮抗議紀錄。』
你看,因為「不想當台灣」,堅持要「正名中華民國」,在神聖的奧運體育殿堂場上政治抗議呢。
『1976年加拿大蒙特婁奧運會開始前,加拿大總理杜魯道要求「中華民國」代表團改稱「臺灣」才給與入境參賽。7月16日國際奧會召開緊急會議,決議中華民國奧運代表團以「臺灣」名稱參賽。當時行政院長蔣經國得知後,不接受此決議,命不參加當屆奧運。』
結果就是...長久以來都是台灣人欺負傷害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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