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包了引疚辭職被高層慰留算不算官官相護?

都已經死人了
既然已口頭請辭就應當機立斷
拖拖拉拉會讓人有官官相䕶的想像空間
2018-10-24 9:00 發佈

LingXiong wrote:
都已經死人了既然已...(恕刪)


我認為應該叫做「維護分贓的公平性」。

因為現在沒有(好位子)
所以先拒絕你辭

升官SOP
出包……負責……下台……高升!
就算下台又怎樣....換個官做就好了..........反正只要是國王的人馬都是吃香喝辣......
LingXiong wrote:
都已經死人了既然已口...(恕刪)

在以前
都自請辭“獲准”
現在是冥進洞的時代
變成得到“慰留”

死了18個
為首者還能繼續當部長
這是多大的決心啊



這種哈當官哈的要死的風氣
正在流行啊
菊姐的人,豈可輕動
應該要找個好位子,再談

LingXiong wrote:
都已經死人了既然已...(恕刪)


就臉皮厚啊,不然你能怎樣?

桃園小黃 wrote:
菊姐的人,豈可輕動...(恕刪)
是啊,高層有苦衷,投鼠忌器!
人家是菊太后的人馬誰敢動, 除非有更高的位子, 不然不可能讓他走的

LingXiong wrote:
都已經死人了既然已...(恕刪)
出事了,基層員工オ發現 高層政客有多噁心!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