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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轉會的首宗 「廉價正義」?還是 「扭曲正義」?(20181005)

白色恐怖案件的問題應在於不當審判、牽連無辜、不人道刑求以及相關非法迫害,這是當年執政者的嚴重違憲與道德犯罪。

至於這些案件的受刑者是否都無罪,其實並不盡然,很多案件並非虛構或陷害;直接宣告無罪是否就符合正義?

也許正確的註解應該是:因不當審訊與判決,故依相關法律規定,註銷前科,從宣告日起,以無罪視之。而執行者與受刑者到底有沒有罪?罪多大?這大概都不是今天我們可以輕易判斷的。

兩蔣是威權時期的主政者,在這些案件上絕對需概括負責,有過且有罪;至於當年軍警情各單位相關決策執行者、相關證告者等等,其實要依案件檢視有無不法與違反人道之處,而非一竿子全認為是有罪。讓仇恨留在戒嚴時期吧!所謂轉型正義,一定要公正客觀,努力去除偏見與主觀!

促委會直接撤銷有罪判決,這種正義還真的是很廉價。這些案件過去的補償、賠償或是發放恢復名譽證書,其實才是較為合理的。可以註銷前科,可以宣告無罪,但多數原因恐怕不是真的完全無罪,而是不當審訊與判決。


## 下面的新聞報導值得參考省思:促轉會只准民進黨反共 不准國民黨反?

摘錄:

促轉會於4日上網公布平復司法不公之第一波刑事有罪判決撤銷名單,並於5日舉辦公告儀式,名單共有1270人。...

5日致詞的三位被司法平復代表,鍾逸人、李石城和吳聲潤,恰恰好當年犯下的事情,都跟共產黨大有淵源。


根據活動現場發給媒體的資料,二二八事件中,台中部分民眾不滿政府攻佔了警局、軍營,成立「二七部隊」,鍾逸人被推選為部隊長,與政府軍隊整編第二十一師交火,後來寡不敵眾逃亡被捕,被判刑。

如果換成今日的背景,就是台中有部分民眾不滿意林佳龍或蔡英文的統治,於是搶了軍火,組成民間的武裝反政府力量,攻佔了警察局和成功領的國軍部隊,甚至還把市長林佳龍抓了起來。如果政府為此出動軍隊,把林佳龍救出來,鎮壓民間反抗軍並將他們逮捕判刑,多數民眾應該不會有意見。那為何當初的國民黨政府這樣做,就是不對的呢?

而且二七部隊還不是普通的境內反政府勢力,領導人謝雪紅是台灣共產黨,事發後她和許多部隊成員逃往大陸,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奉為座上賓.....


2018-10-07 16:29 發佈
假掰正義.假掰正義.假掰正義.重要講三遍.‍‍‍‍‍
人品是做人最好的底牌.
這個西廠……關門比較快
他們字典裡早就沒有(正義)2字
一些反抗運動我們可以同情同理,也有一些算是官逼民反,但即使是英雄,也要敢做敢當。

為了真的正義,為了台灣未來,應該要有多一些人出來質疑這種廉價正義,尤其是政治人物!
促轉會轉型正義這麼偉大的情操 , 沒薪水領也會有人要做嗎?

道卡斯丁 wrote:
白色恐怖案件的問題...(恕刪)


這是東廠
台灣沒有促轉會的

促轉條例與促轉會組織都有嚴重問題,綠營的轉型正義,思考、主張與做法也都充滿爭議。不改正,本身就會製造不正義。
現在這個首波撤銷有罪判決,講得不清不楚、不正不義,就是一個惡例!
促轉會那幾個路人甲乙丙

本身正義就有問題,

其中還有宗教團體的人,

遑論其他
道卡斯丁 wrote:
白色恐怖案件的問題應...(恕刪)


以行政強姦司法,
司法越來越卑微了。
首波撤銷有罪判決不符正義!
首波撤銷有罪判決不符正義!
首波撤銷有罪判決不符正義!

促轉會應該要講清楚:這個註銷前科(其實不太贊成直接用撤銷有罪判決之語句),並非表示這些案件都是虛構或誣告,而是因不當審訊判決或執政者違憲違法,故依相關法律規定,註銷這些前科罪刑。

至於重新調查可充份確認為冤錯案者,才能講 "撤銷有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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