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訂定臺灣關係法的要旨為:「本法乃為協助維持西太平洋之和平、安全與穩定,並授權繼續維持美國人民與在台灣人民間之商業、文化及其他關係,以促進美國外交政策……」
該法第二條第二款指出,「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臺灣的前途之舉 -- 包括使用經濟杯葛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另一方面,根據該法第六條,「美國總統或美國政府各部門與臺灣人民(The People on Taiwan)進行實施的各項方案、交往或其他關係,應在總統指示的方式或範圍內」,經由或透過「美國在台協會」來進行實施。
中時
美太平洋司令: 根據「台灣關係法」防禦台灣
美國太平洋司令哈里斯14日表示,他的義務是根據「台灣關係法」防禦台灣,以及協助台灣在21世紀增進防禦需求。
美國聯邦眾院軍事委員會14就美國在「印度 - 亞洲 - 太平洋地區的軍事態勢和安全挑戰」舉行聽證會。哈里斯在回答共和黨眾議員蓋茨詢問他擔心美國是否對台灣做的足夠時,做了以上超表述。
哈里斯說,「我對我們目前的情況感到滿意,但我們必須維持我們的立場。」哈里斯指出,他對台灣的義務與區域內其他國家不同,「我的義務是受到法律約制的」。
他表示,他根據「台灣關係法」思考防禦台灣,以及台灣防衛需求;在「台灣關係法」下,他嚴正面對自己的責任和工作。他的工作是協助台灣在21世紀增進防禦的需求。
蓋茨繼而表示,他發現美中間的公報,削弱美國對台灣的承諾,美國需要清楚的表示與台灣並肩,擁抱民主自由。哈里斯回復:「我完全同意」
在此之前,有其他眾議員在未具名台灣的前提下表示,印太區域內與美國「無外交關係者」,也可成為美國盟友,哈里斯說: 「是的」。
台灣關係法:
美國的政策如下:
1.維持及促進美國人民與臺灣之人民間廣泛、密切及友好的商務、文化及其他各種關係;並且維持及促進美國人民與中國大陸人民及其
他西太平洋地區人民間的同種關係;
2.表明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及安定符合美國的政治、安全及經濟利益,而且是國際關切的事務;
3.表明美國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之舉,是基於臺灣的前途將以和平方式決定這一期望;
4.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臺灣的前途之舉 包括使用經濟抵制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
為美國所嚴重關切;
5.提供防禦性武器給臺灣人民;
6.維持美國的能力,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方式高壓手段,而危及臺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
4.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臺灣的前途之舉 包括使用經濟抵制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
為美國所嚴重關切;
如何叫做美國所嚴重關切:請看
1996 中共恫嚇台灣 美國國會壓倒性通過協防台灣決議案: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A-fgNSy8g8
1996 中共飛彈恫嚇 美國總統下令航母戰鬥群赴台灣海峽: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PDXilPaF8g&t=15s
1996 中共恫嚇台灣 美派遣獨立號與尼米茲號巡弋台海: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6M4g534oCw
1996 中共恫嚇台灣 美國加派三艘核子動力攻擊潛艦: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RwrQbxj3nc
5.提供防禦性武器給臺灣人民:歷任總統都有做,不用說太多,即使兩岸關係最好的馬前總統時期,
軍購金額也大於李前總統和陳前總統。
6.維持美國的能力,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方式高壓手段,而危及臺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
維持美國的能力:相信沒有人會質疑美國的軍事能力,美國軍費高居世界第一(7000億美元)(6800枚核彈)。
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方式高壓手段,而危及臺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
如何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方式高壓手段,而危及臺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請看下面文章畫紅線處
據中華民國前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六處副處長龐大為說,1996年時,解放軍一份「聯合九六一」演習計畫被劉連昆洩露給中華民國。這份計畫顯示,如果選舉出現「最壞的結果」時,「聯合九六一」軍事演習隨時可以改變成真正的軍事行動。當時中華民國政府獲得此一計畫後,立刻傳達此消息給一美國,美國因而派遣尼米茲號航空母艦與獨立號航空母艦靠近臺海,以具體行動阻止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武力攻臺的軍事企圖。解放軍後來在美國壓力下,修改了這項行動方針,採「三不原則」,即一、發射飛彈不會飛越臺灣本島上空,二、海軍空軍不超越臺海中線,三、即使舉行登陸演習,不會實際去占領臺灣的島嶼等。解放軍在演習時發射了飛彈,但沒有使用實彈的彈頭。
劉連昆的身份,在潛伏於臺灣軍情局的中共間諜李志豪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部密報後暴露,以致劉連昆、邵正宗被逮捕處死。不久,入祠中華民國國民革命忠烈祠。
請注意這一段文章:解放軍後來在美國壓力下,修改了這項行動方針,採「三不原則」,即一、發射飛彈不會飛越臺灣本島上空,二、海軍空軍不超越臺海中線,三、即使舉行登陸演習,不會實際去占領臺灣的島嶼等。解放軍在演習時發射了飛彈,但沒有使用實彈的彈頭。(美國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方式高壓手段,而危及臺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成功)事實擺在眼前。
96台海危機始末: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F%B0%E7%81%A3%E6%B5%B7%E5%B3%BD%E9%A3%9B%E5%BD%88%E5%8D%B1%E6%A9%9F
台灣關係法全文:https://www.ait.org.tw/zhtw/our-relationship-zh/policy-history-zh/key-u-s-foreign-policy-documents-region-zh/taiwan-relations-act-zh/
美國一直都在執行台灣關係法



No requirement, whether expressed or implied, under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with respect to maintenance of diplomatic relations or recognition shall be applicable with respect to Taiwan.
美國法律中有關維持外交關係或承認的規定,不論明示或默示,均不應對臺灣適用。
亦即 台灣關係法下,美國視台灣為一個法律上的實體,故台灣人民在美國享有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不因欠缺外交而影響,但台灣關係法並不適用在美國對台外交與國際承認上。
也就是美國在一中政策下,美國不會承認,也不會支持台灣是一個國家

這是國際公法的試題題庫之一
講白一點
臺灣關係法就是維持讓美國合法白嫖台灣的擔保啦

講幹話的是太監 wrote:
NELSON6666 wrote:
1996 中共恫嚇台灣 美國國會壓倒性通過協防台灣決議案: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A-fgNSy8g8
1996 中共飛彈恫嚇 美國總統下令航母戰鬥群赴台灣海峽: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PDXilPaF8g&t=15s
1996 中共恫嚇台灣 美派遣獨立號與尼米茲號巡弋台海: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6M4g534oCw
1996 中共恫嚇台灣 美國加派三艘核子動力攻擊潛艦: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RwrQbxj3nc
美國一直都在執行台灣關係法
那些都是上個世紀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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