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了几年,发现在台湾,呼吁轻判的比呼吁重判的多很多。很多律师排着队要帮被害人辩护。新闻也一遍遍地描述加害过程就像是在赞颂英雄的英勇事迹一样,完全不怕出现模仿犯。政治人物评论起来基本没说要从严从重审判的。描绘加害者时也总是用温情文字,就如同想唤起民众对加害人的同情一样。一提到受害家属,就要人家选择宽容。怎么,台湾的被害人有原谅加害人的义务么?
yyyk380 wrote:观察了几年,发现在...(恕刪) 沒有這個義務耶,但是在台灣被害人有權利選擇是否要原諒加害人。我也觀察了大陸幾年,共產黨加害的人是不是都消失了?還是說在大陸,被害人都有原諒共產黨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