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與大大,今天想來討論一下這個問題,基本工資的設定是最低薪資與最低時薪。有沒有可能將勞基法修改成國內平均薪資的方式來規定呢?
因為不知道其他國家有沒有先例,因此我自行想像。
1.現在最低薪資調為23100,如果換一個角度思考,我不定最低,國內平均薪資37000或40000,剩下的或高或低交由市場決定,之後配套措施為每年調查不同產業的平均薪資,超越減稅1-5%,低於則增稅1-5%。
例如金融業今年平均薪資為41000的話,根據級距企業可以減稅1%等,或是餐飲業,今年平均薪資38000則加稅1%,這樣的機制,令高科技產業,像台積電等,薪水高於整體平均很多的可以少繳稅,但更吸引他們回來台灣設廠。讓本來薪資較低的產業比如餐飲業,願意提升薪資,甚至在一開始的時候可以把每種產業的平均基準都算出來,每年有提高的都有享受一些優惠等。
2.平均薪資有一個好處,人才的需求更自由,因此誰薪水出越高越能請到好的人才,自由市場,另一方面,台灣需要一些外勞產能,外勞的薪資因為沒有基本薪資這個箝制,可以更因為其勞工的本質而領取該有的薪水。
3.勞動部訂定的基礎平均薪資,與實際的平均薪資肯定不一樣,實際的高則明年則順勢調高,實際低則應該加強力度控制在3-5%以內。
4.有人質疑打工族無保障,有平均薪資但最低時薪保留,一個月工時乘上時薪其實就是變相的為平均薪資設好樓地板了。
以上是我的想法,還請各位給我一些建議!
或是針對這樣的架構,還需要怎麼樣的配套措施。
BK.楷 wrote:
各位先進與大大,今...
1.現在最低薪資調為23100,如果換一個角度思考,我不定最低,國內平均薪資37000或40000,剩下的或高或低交由市場決定,之後配套措施為每年調查不同產業的平均薪資,超越減稅1-5%,低於則增稅1-5%。
例如金融業今年平均薪資為41000的話,根據級距企業可以減稅1%等,或是餐飲業,今年平均薪資38000則加稅1%,這樣的機制,令高科技產業,像台積電等,薪水高於整體平均很多的可以少繳稅,但更吸引他們回來台灣設廠。讓本來薪資較低的產業比如餐飲業,願意提升薪資,甚至在一開始的時候可以把每種產業的平均基準都算出來,每年有提高的都有享受一些優惠等(恕刪)
您要不要創業看看
這樣搞,新創還沒獲利就被稅壓死了
新創長不大
企業又出走
那誰來養勞工?
雖然說完全市場機制對於勞工可能不利
但是
釜底抽薪還是要從市場機制下手(增加勞務需求)
說要勞資談判,試問,如果遍地是勞工,勞工拿甚麼跟資方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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