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就公勇路拆遷補償金來談....

如果25年前貸款500萬買了房子625萬頭款125萬,已繳了20年共400萬,剩下100萬貸款要繳,

今天政府強制徵收,丟了400萬給你跟你說已經是以市價給錢,價錢已經比公告地價還好了,

那剩下的貸款是繳還不繳?不繳銀行不會告嗎?法院判賠還是要繳吧!

繳了貸款剩下的300萬以現在的房價能買的到房子嗎?


而且21戶裡有些土地面積只有11坪,最大的有26坪

屏東縣政府給的補償金大約每坪約以市價13~22萬來補償

最小的坪數大約只能拿到143萬,最大的坪數約可拿到572萬


為何屏東縣政府還一直強調補償金是由1.8億追加到3.2億,另工程款約2000多萬

但這些錢真的都是進了這21戶的口袋嗎?

假設全21戶都當成拿了600多萬,也只要1億多啊!


議員在節目中跟縣政府發言人要明細,但發言人又以個資法來說不願意提供明細!

議員又說可以把個資塗掉 發言人就不敢說了....

2018-07-27 15:01 發佈

JACKWOULD wrote:
如果25年前貸款500...(恕刪)

自己選來懲罰自己的~
補償金絕不可能高於市價,因為會有圖利之嫌。而以市價計算,也不需這麼多錢。

所以,錢是用到哪裡去了?

至於個資,豪小啦!議員有監督市政之責,看錢花到哪裡去跟個資無關。
chihung1105 wrote:
補償金絕不可能高於...(恕刪)


其實潘孟安絕對不敢告,告了法院就會查,有沒有拿錢查了就知道了

如果真的有拿錢的那些人現在應該頭很痛....
那個屏東縣發言人根本是上節目找架吵 EQ很低 愛插話
你怎沒講到地上物的賠償金呀
JACKWOULD wrote:
如果25年前貸款500...(恕刪)

若荒玄 wrote:
你怎沒講到地上物的賠償金呀



一坪13-22萬

在屏東

不就應該含地上物了嗎


若荒玄 wrote:
你怎沒講到地上物的...(恕刪)


政府不都是以你的"土地"地價來徵收?政府只要你的土地,地上物幾乎當空氣

看有沒有專業人士來解答

JACKWOULD wrote:
而且21戶裡有些土地面積只有11坪,最大的有26坪
屏東縣政府給的補償金大約每坪約以市價13~22萬來補償


只以地坪來補償的話,基本上是我也不能接受

以會計來說,房子老了折舊完了,只剩土地價值,
但現有狀況是我的房子還能住,你卻只賠我土地的錢。

以市價13~22萬來說,屏東市非市中心建地1坪也要12萬以上,何況這是在車站後站。
等於真的只賠了土地。
pwwang wrote:
只以地坪來補償的話...(恕刪)


真的是比共產黨還不如啊

老共徵收 是人人放鞭炮慶祝
台灣徵收 如剝皮

為何 徵收 是為國家創造更大的便利 利益
結果 被徵收的人 卻得不到市場價 (老共徵收是市場價往上跳)的回饋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