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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未經立法院立法的程序,啥時變成具有成文法律的效力?

北檢起訴三中案遭質疑演「穿越劇」 北檢:有所本

台北地檢署偵辦三中黨產賤賣案,昨天依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前總統馬英九,馬辦質疑三中是「未來依法應歸還予國家之準國家資產」,當年沒有「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如何預知三中是準國家資產?北檢指出,早在2002年就有不當黨產的草案,也寫在起訴書內,馬辦可能未詳閱起訴書。

馬英九昨天被起訴後,馬英九在臉書回應對起訴「不意外」,藍營立委也砲轟,批評北檢用前年施行的黨產條例,來看13年前的三中交易案,根本是「穿越劇」,腦子全都是鬥爭語言。

北檢指出,起訴書內容有針對國民黨處分黨產做背景交待,書類載明監察院2001年函請行政院就國民黨持有的國有特種房屋等不動產與公司,應確實徹底清理,依法處理;行政院函覆將以特別立法方式規範處理國民黨黨產,法務部也擬出「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2002年9月13日送立法院審議。

2003年連戰競選總統期間,曾公開表示,願主動歸還國家由前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撥歸國民黨經營的7間日產戲院,時任行政院長的游錫堃也於同年月24日指示,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應成立專案小組,處理不當黨產歸還國家事宜,同日「廣播電視法」施行,規定黨政軍退出媒體。

檢方指出,這些內容都證明早在2002年就有處理不當黨產的法令規畫,不解馬辦為何用「穿越劇」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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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要廢掉立法院的概念嗎
只要訂個法律草案即有拘束力
何必經過立法院的議決?
濫行起訴
北檢檢察官應該集體減薪至22K
2018-07-12 11:12 發佈
大蝸牛 wrote:
北檢起訴三中案遭質...(恕刪)

狗吠需要談什麼大道理?不就是吠兩聲給主子而已~

大蝸牛 wrote:
北檢起訴三中案遭質...(恕刪)


北檢現有人員應該全部降級當工友

因為程度差到匪夷所思


大蝸牛 wrote:
北檢起訴三中案遭質...(恕刪)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趕快和小叮噹借時光機去看將來會立什麼法,不然大家都可能被關,比如「男性上街不裝貞操帶的話一律視為強姦預備犯」之類的…趁現在趕快上蝦皮買件貞操帶來穿,不然十年後被人檢舉強姦未遂後悔莫及。

jarryl007 wrote:
趕快和小叮噹借時光...(恕刪)


原來張飛打岳飛不是玩笑

在北檢這個杜鵑窩獲得了實踐

這個故事給台灣人一個教訓

不要相信台式民主,不要相信台式法治(法律看"人"高興可溯及既往)

把老馬關起來,台灣人或許才有可能真正學到教訓

民主法治之路既漫長又充滿荊棘,

老馬,自己造業自己擔,為了台灣長遠難企的民主法治,你就進去蹲個2~6年或更久吧!
埋冤國有35%低智失憶並集體罹患重度"失德哥爾摩症候群"的選民,投票率87%
jarryl007 wrote:
趕快和小叮噹借時光機去看將來會立什麼法.(恕刪)


能夠用:退休金就是要自己存,去批評已經退休的老人

當然也可以用"未來"的法律去判刑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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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這樣修理軍公教,今天就可以這樣修理政敵

明天就輪到酸民們了

大蝸牛 wrote:
北檢起訴三中案遭質...(恕刪)


電影是"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現在是"拿清朝的劍斬明朝的官"嗎?

未來法院攻防戰有的看了,把老馬抓去關唯一的好處是讓深綠的出口氣而已,對選舉一點幫助也沒有
大蝸牛 wrote:
北檢起訴三中案遭質...(恕刪)

有這種檢察官, 真是司法之恥
可笑的台式民主, 台式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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