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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資料曝光段宜康突破盲腸:侯家竟有「4歲包租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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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資料曝光 段宜康突破盲腸:侯家竟有「4歲包租婆」


<time class="page-date">2018/07/03 13:46:00</time>


<article>政治中心/綜合報導</article>北市府認定文化大學宿舍大群館違法使用後,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隨即發表聲表表示「將解約」。稍早周刊曝光了又昱公司的申報資料,顯示目前又昱公司實際負責人為侯友宜的三位千金。且在過去5年中,又昱公司股權多次過去5年當中,自家人多次轉讓,2015年之後,侯妻任美鈴已無任何股權。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看到此申報資料直言:侯家原來有「4歲的包租婆?」
因為根據申報資料中,股份轉讓給三位女兒的時間點2001年來看,當年侯友宜的三位千金,分別只有17歲、8歲和4歲。
段宜康提到,申報資料中,一開始侯太太出資96%;後來變成100%;再逐步轉給三位侯小姐。段宜康臉書原文:
「娘家股東」真相如下:
1994.11.25
設立「友友投資公司」來向學生收租時,資本額2500萬;侯太太出資2400萬,佔96%
2001.8.28
公司名稱變更為「又昱實業有限公司」,資本總額2500萬;侯太太出資1600萬、侯家3千金出資850萬,共計2450萬。侯家母女佔98%。
到了2004年,侯家母女就100%持有「又昱公司」。
侯太太逐年減少出資額,轉到女兒名下。現在的又昱公司,資本額仍然是2500萬;只有三位股東,就是侯家三千金,出資2500萬。
哈哈哈!2001年三位侯小姐分別只有17歲、8歲、4歲。


▲又昱公司歷次變更登記表(圖/網友提供)
2018-07-03 14:45 發佈

petersonli wrote:
申報資料曝光 段宜...(恕刪)


段宜康先吞三顆再來講其他的。
為什麼段宜康這樣的人還可以一直當立委
petersonli wrote:
undefined...(恕刪)


2004年大女兒就滿20歲 有完全行為能力

不知道有什麼問題嗎?

這都是他們家的錢和財產啊

管人家怎麼轉

petersonli wrote:
undefined...(恕刪)


違反公司法嗎? 還是又是「社會觀感不佳」?
段宜康臉書貼文全文如下:

侯友宜是執法者、行政官員出身的地方首長候選人,不是一般市民。他對自己的事業是否違法、違規,不但該主動提出前後一致的認知和標準;而且不能只是「等市政府解釋」

昨天的記者會,侯友宜不但避重就輕;而且對不同議題,有不同標準。

他把又昱公司開的發票貼満牆壁。對「公司經營」説絕對合法,而且開發票、繳稅,講得很大聲。

但人家質疑他逃漏的是40%的個人綜合所得稅;他拿出的發票,只能證明繳了5%的營業稅,和17%的營利事業所得稅。不曉得他為什麼那麼大聲?

談到「九九公寓」是否違規,他又只敢批評北市府前後標準不一:「為什麼從前可以,現在就不行?」

被取締違規的市民,常常會有這種標準反應。市民因為對法規未必清楚,這樣反應值得同情。

但才剛辭職參選的侯友宜,當了7年多的副市長,難道看不懂法條、沒有能力判斷:

1.根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這種沒有廚房、沒有臥室之外的居室、沒有獨立出入口的建築,能不能認定是為「集合住宅」?

2.根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自治條例」,住二或住二特上的建物,能不能申請為「寄宿舍」?

3.國稅局對申報租金和市場行情低太多;或根本不收租金,如侯太太這樣自己的地提供自己的公司,又不收租金的情況,都會用「核計課稅」去計算合理的租金收入,再核課所得稅。表示這種行為,讓國家沒收到應收的稅。

如果侯友宜有基層公務員對法規的理解能力,他就是明知自己違法、違規、漏報所得而公然說謊。有什麼資格當市長?

如果侯友宜居然連起碼的法規理解能力都沒有,除了讓人擔心警大博士的招牌外;是不是更沒有資格當市長?
這件事有啥問題嗎? 是有規定未成年不能繼承遺產嗎或是名下有財產嗎?
當年我的父母也是這樣處理家中長輩遺產直接傳給我, 完全合法, 有事嗎?

那個段宜康曲棍球先吞了再來討論他講話內容, 噁心

petersonli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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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資料曝光 段宜康突破盲腸:侯家竟有「4歲包租婆」

<time class="page-date">2018/07/03 13:46:00</time>


<article>政治中心/綜合報導</article>北市府認定文化大學宿舍大群館違法使用後,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隨即發表聲表表示「將解約」。稍早周刊曝光了又昱公司的申報資料,顯示目前又昱公司實際負責人為侯友宜的三位千金。且在過去5年中,又昱公司股權多次過去5年當中,自家人多次轉讓,2015年之後,侯妻任美鈴已無任何股權。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看到此申報資料直言:侯家原來有「4歲的包租婆?」
因為根據申報資料中,股份轉讓給三位女兒的時間點2001年來看,當年侯友宜的三位千金,分別只有17歲、8歲和4歲。
段宜康提到,申報資料中,一開始侯太太出資96%;後來變成100%;再逐步轉給三位侯小姐。段宜康臉書原文:
「娘家股東」真相如下:
1994.11.25
設立「友友投資公司」來向學生收租時,資本額2500萬;侯太太出資2400萬,佔96%
2001.8.28
公司名稱變更為「又昱實業有限公司」,資本總額2500萬;侯太太出資1600萬、侯家3千金出資850萬,共計2450萬。侯家母女佔98%。
到了2004年,侯家母女就100%持有「又昱公司」。
侯太太逐年減少出資額,轉到女兒名下。現在的又昱公司,資本額仍然是2500萬;只有三位股東,就是侯家三千金,出資2500萬。
哈哈哈!2001年三位侯小姐分別只有17歲、8歲、4歲。


▲又昱公司歷次變更登記表(圖/網友提供)


要跟主管回報把新聞台的工程師訓一下啦! 怎麼亂改網頁html 害轉貼工具把網頁的source也掃進去了 太不敬業了 這樣不就洩底了嗎

petersonli wrote:
1.根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這種沒有廚房、沒有臥室之外的居室、沒有獨立出入口的建築,能不能認定是為「集合住宅」?

2.根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自治條例」,住二或住二特上的建物,能不能申請為「寄宿舍」?

3.國稅局對申報租金和市場行情低太多;或根本不收租金,如侯太太這樣自己的地提供自己的公司,又不收租金的情況,都會用「核計課稅」去計算合理的租金收入,再核課所得稅。表示這種行為,讓國家沒收到應收的稅。


三點早就被打臉了

1.北市府只認定房東不能是文大,其他一切沒問題

2.有問題的是文大

3.如果是合法節稅的情況根本沒問題,有問題請找國稅局

大群館違規 侯友宜:將與文化大學解約



侯友宜一再強調這是娘家的事,與侯自己無關,也不能說娘家什麼。


 


現在怎麼侯又可以做主了 將與大學解約,原來侯說的娘家就是我家,而侯是我家之主,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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