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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也動情!住持玩「愛情公寓」為她還俗撕破臉互告GG了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93552

一名林姓住持在交友平台「愛情公寓」結識家住高雄、41歲的盧姓單親媽媽,兩人隨即陷入熱戀並發生關係。不過甜蜜沒多久,兩人撕破臉互告。最終,盧女因拿走林男寫的信紙被判處拘役15日。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林男雖然出家但仍不甘寂寞,在愛情公寓化名「阿雄」和盧女交往、發生關係。2016年10月林男還為了盧女還俗,因缺乏證明文件,便回到寺廟中寫信條懺悔破戒,表明還俗決心。他在信件內容寫道:「我破壞佛門清規,愧對善信,有辱僧團,自即日起還俗,接受法律制裁,謹此!」

隔日盧女便與朋友到寺廟拿走林男寫下的信紙、單據及戶口名簿。最終雙方感情不睦互告,盧女控告遭性侵,林男則告盧女擅自拿走他的信件、戶口名簿。一審盧女遭依《竊盜罪》判處拘役50日,盧女上訴二審,法院認為信紙為盧女要求林男寫下,她拿走也無法證明屬於竊盜,改判15日;林男被控性侵不起訴。

出家->還俗->出家->遇到喜歡在還俗
一種單身跟有女友的差別
2018-06-19 13:24 發佈
林男被控性侵不起訴。


只覺得女的好蠢....

彼此打得火熱時,那叫做愛,是自願...
不愛時,又改口說是性侵...

結果上了法院,反被認證,
那是一種公車付錢上車,到站下車的概念...不是性侵。

女人對付男人...沒招數時,只能用性侵這招嗎?

當初相愛發生關係是自願,
現在反告性侵,只會讓女人自己更加難堪丟臉...
搞得全世界都知道,那女的已經被那男的搞過了....而且還是自願的。



今朝有酒、今朝醉~大俠愛吃漢堡包! 蝦毀~飲料只能選汽水,我不能點一壺酒嗎?
和尚也交的到女友
一堆單身狗7pupu
和尚也交的到女友
一堆單身狗7pupu
北七社社長 wrote:
和尚也交的到女友
一堆單身狗7pupu


01有一堆三四十歲了還交不到女友的魯宅....
真的是7pupu

哈哈~~~
今朝有酒、今朝醉~大俠愛吃漢堡包! 蝦毀~飲料只能選汽水,我不能點一壺酒嗎?
哈哈哈哈哈哈
北七社社長 wrote:
和尚也交的到女友一堆...(恕刪)
請他們先出家

再去愛情公寓
W歪當勞漢堡包 wrote:
01有一堆三四十歲了...(恕刪)

秋天的落葉。 wrote:
請他們先出家

再去愛情公寓


正確。

在01蹲點是沒有用的..
要先去寺廟出家,當住持,
再到愛情公寓開趴踢~~~


嚴重懷疑這則新聞,根本是交友網站的葉佩雯~~~
今朝有酒、今朝醉~大俠愛吃漢堡包! 蝦毀~飲料只能選汽水,我不能點一壺酒嗎?
wassupmc wrote:
http://www...(恕刪)

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
就算是正妹女記者也會愛上夢遺大師的⋯⋯
摸奶唸經難兩全,師父你辛苦了!
wassupmc wrote:
http://www...(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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