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在到期當天.打折促銷賣掉.
超商加盟主集體抗議總公司浪費食物,並草擬「制止浪費食物計畫書」陳情。有加盟主表示,食物丟到「厭世」很內疚;多年來嘗試跟總公司溝通,去年雖有兩家超商總公司被公平會開罰三百及五百萬元,但不合理的進貨要求仍持續。
根據超商加盟業者所擬「制止浪費食物計畫書」,台灣食物浪費集中在消費端,尤其超商、量販、餐廳等通路商,當大家吃飽喝足時,約莫有六十萬個邊緣家庭是餓著肚子睡覺,杜絕浪費食物與損失,最好方式就是從密集度高的超商做起。
加盟主林小姐說,她的店位在夜市附近,便當、飯糰、麵包等食物一直賣不好,但總公司還是一直要求她要進這些貨,每天約要丟一千六百至兩千元左右的食物,她要自行承擔丟棄成本,這不僅是經營成本問題,而是明明沒賣這麼多,為何要進貨後再丟掉,浪費食物真的會良心不安。
另一家超商的加盟業者黃先生說,總公司會強制配銷,口頭建議店家「銷進比」為百分之三,也就是進貨量要超過銷售量的百分之三,只要賣不掉,形同有百分之三的進貨要報廢,如果門市業績一天是四萬,等於報廢值就至少是一千兩百元,通常每天丟掉的麵包、涼麵、關東煮、包子等食品,都會超過報廢值。
加盟店可不配合嗎?IFRA中華國際連鎖加盟者交流暨權益促進會長陳縯家說,如果不配合訂貨,總公司可能會開不配合的改善指導單,將影響後續的加盟權利。
林小姐也說,因為大家開店都想要好好賺錢營業,擔心公司不續約,或在人力不足時刁難等。
林小姐甚至說,總公司不准各分店把即將過期的鮮食外送給需要者,若被發現會被開改善單或約談,總公司還會特別標記哪些店訂貨量不夠,要求訂購數量一定要符合他們的期望。
不少超商總公司確實存在銷進比規定,陳縯家表示,去年就有兩家超商總公司被公平會開罰,理由是總公司與加盟業者簽約時,並未主動揭露銷進比,導致不少加盟主,是加盟後才知道有此規定,遭開罰的總公司當時則表示會提訴願。
不想報廢?就要在訂貨上下功夫,總部要求客人來買的時候架上一定要有,依天氣、節慶、商圈變化來調整訂貨量,這些資料在店裡的POS後台電腦有歷史資料可以查,會不會運用就是加盟主的問題。下雨天少訂,附近學校校慶就多訂,並沒有很難。報廢也是營運成本,怕報廢就不訂貨,也許加盟主該思考一下是否適合經營超商?
真的賣不掉,總部也不會叫加盟店訂,就是有成長空間才會叫加盟主訂,下午或晚上去一些店裡看,架子上是不是常常空空如也?
tetete999 wrote:
我看你是公司的人吧...(恕刪)
事實就是很多加盟主就是傻B呀?情報分析不會用,人力調度也沒有概念,成本控管更不懂,只會成天靠北總部,加盟主又做了多少努力?不能配合可以不要做,並沒有人勉強他,超商從來不輕鬆,一約五年,一年營業三百六十五天,一天營業廿四小時,以為加盟後錢就會自己進口袋、丟報廢會丟到厭世?那誠心建議還是回去公司上班吧?現在加盟有半年的猶豫期,加盟主真的做不來可以退出,總部會很樂意把加盟金全額退還,因為沒心要做的加盟只是折磨彼此,加盟主出加盟金和人力,總部出店租和商品,加盟主若覺得不公道可以自己找店面花三百五十萬開一間自有品牌超商,不賣飯糰便當涼麵麵包水果沙拉不就沒有報廢啦?看看有沒有客人要上門?
即期品飯糰、便當打折不是沒加盟主試過,最後就是一堆人站在門口等著買打折的,買不到還會飆店員,說到底訂貨訂準一點不就好了嗎?何苦打折還被人家罵咧?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