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公寓大樓,一單元一門牌,門牌會少嗎?
為了選舉,全台的大學在校區外租公寓大樓給學生住的,都合法凹成違法了。
這個議題每到選舉吵一次,調查後也都合法,
法定「集合式住宅」的結構和「宿舍」不一樣,有獨立衛浴,住二集合式住宅當然可以出租,不然全台北幾十萬戶住二的公寓出租難道違法。 市面上多得是這種一房0廳1衛的小套房(開放式廚房客廳)。
文大租集合式住宅給學生住,結構還是集合式住宅,只是在校內名字是大群館,簡單說,文大是二房東租給學生。
當初台北市都發局函示「這塊土地上面的建築,是屬於第二種住宅區,允許第二組的多戶住宅使用,其使用型態市府租給學生,與建築物用途是不是自治條例管轄範疇」。而北市都發局專委劉秀玲認為,大樓既在校外就是「住宅」,並未違反都市計畫使用做為「寄宿住宅」使用。但文化大學早已承認校方因為校內宿舍不足,所以在校外租下該棟建物做為「學生宿舍」,且命名為「大群館」。
http://m.ltn.com.tw/news/focus/paper/637939
「5坪4人房」是文化大學自己改的,也是台灣大多數大學(台大、師大、中興大學....等)的宿舍格局,校外宿舍也多是這個租金,比學生自己租房便宜幾倍,又安全,如果蘇貞昌認為不好,那麼請教育部立法禁止。
承租條件是由文化大學主動提出,文化大學原本的方案是「每年2000萬元」,後再評估經營狀況後,希望調整為「第一年1500萬元,之後再逐年調漲5%」,獲得同意。
大群館420床位,一學期18200元,
一年 18200x2學期x420床位=15288000, 和年租1千5百萬差不多,何需要教育部輔助款。文化大學聲明未用輔助款。
文大宿舍女學生館長不照腳本走? 打侯反被文大學生打臉,政論節目惱羞了
2012年都發局說合法,都發局回應
侯漢廷見解
羅智強懶人包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3201548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Http://www.laws.gov.taipei/lawsystem/wfLaw_ArticleContent.aspx?LawID=P13B1002-20110722&RealID=13-02-1002
https://tw.news.yahoo.com/侯友宜宿舍爭議-文化大學-依規定辦理-未使用補助款支應租金-141030316.html

https://www.cpami.gov.tw/最新消息/法規公告/30-建築管理篇/29123-核釋「建築法」第5條所稱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與「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第2條所定H-1組之相關規定,自即日生效.html
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修正條文
https://tw.news.yahoo.com/反擊了-侯辦6聲明駁指控-籲北市府教育部不要互踢皮球-04201254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