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賽事期間開放公園給看賽民眾臨停機車,
新莊球場過去在市政府負責營運時也沒有這樣的措施,
現在給了富邦認養反而要犧牲當地一般民眾的活動空間來配合,
透過市長信箱與政風信箱陳情所得到的答案真是令人失望,
看來市政府是力挺富邦球團了。
這樣的措施有以下負面的影響,
1.鼓勵看賽民眾放棄大眾運輸,增加附近交通亂象
2.機車臨停進出仍會影響公園活動市民進出與安全
3.機車臨停區鋪面容易破損需要額外修繕費用
4.機車進出管制的路障被固定移除會增加公園活動潛在風險
5.公園的規劃與設置是經過市府都市審議委員會審查,
另外新北市公園管理辦法中第五條與第六條有設施設置的規定,
對前面這樣局部變更用途有適法的疑慮。
總之這樣的施政拿公眾的利益換少數人的利益實非市民之福。
PS.依據市府組織職掌(如后),體育處不是新莊運動公園(非棒球場館與附屬設施)的主管機關,應無權管理運動公園。
新北市政府為確保公園設施安全及打造多元化休憩及運動設施,分別由相關機關執行各項計畫,其執行及管理方式如下:
一、公園設施管理機關:為加強公園管理,維護公園環境設施,依公園類型分別由不同主管機關管理:
(一)一般公園:新北市政府農業局管理(實際委託各區公所管理);
(二)運動公園: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管理;
(三)河濱公園: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管理;
(四)其他:其他依法規設置或配合公共工程興建,由新北市政府訂定主管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