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生與死?廢死與求生?

談到廢死議題,在台灣只有一個答案。可能我的想法與眾不同,在這裡把問題大略說一下,有興趣的人看一看。想罵的人,也請看完之後再罵。

如果我們去問每一個人:「活著較辛苦還是死後較辛苦?」答案想必都會回答活著的人較辛苦。
所以奇怪在於每個人都想要加害者去死,甚至於小罪也會被批評到鞭刑才能罷休。

好像我們活著只有「恨」,唯有恨才能舒解心中的不捨與難過,只有恨把加害者都處以極刑,然後心中的創傷才能夠平復。
但問題是如此嗎?我們都知道死亡沒有辦法再復活(聖經是另外解釋),這一份創傷會跟隨著自己走一輩子,每每想到逝去的人都會很難過,每每想到加害者就會恨意爆錶,如何才能平復心中溢滿的恨呢?

制止!不可以再讓這種事情發生,也不可以再無止盡的輪迴下去。
在台灣很奇怪,每次同樣殺人事件,隔一段時間會再重覆發生。該槍斃也槍斃了,該判刑也判刑了。可是隔幾年又會重覆,而且是前面的血還沒有流乾,下一次殺人事件又發生。

我們學過教訓嗎?沒有。有時廢死聯盟的主張自己也看不下去,聯合國兩公約?問題是我們又不是聯合國會員,兩公約關我屁事。
我們應該想的是如何制止再犯,也如何能從這次傷痕中學到教訓,再避免下一次的輪迴。

把加害者給殺了,這樣子心中就能平復了?
這其實都知道是在騙自己,心中不可能平復,這輩子也不可能忘記。

每個人身上一定都會有傷口,每次看到身體上的傷口無論大小,都會記得它是在哪裡所傷害的。
但我們很少會有同一個地方遭到兩次的創傷,因為我們學會了避免。
所以台灣人們,我們必須靜下心來想一想。

把加害者殺了,心中就會平復了,我們就不會再輪迴了嗎?

仔細的想一下,我所說的只是臨時起意打出來的。或許沒有很順也很讓人看得懂,但這個議題始終沒有第二個答案,我就丟出第二個答案出來,讓有興趣的人想一下。

該判死的不要讓他死,活著才能付出代價。

要讓下一代子孫們經常從媒體中看到過去的加害者,現在活在牢中是如何在懺悔。不管他是真心或是假意的懺悔,要為自己過去所傷害的人以及自己未來的生活努力工作,不得假釋

「活著較辛苦還是死後較辛苦?」讓加害者苦一輩子,受不了可以提供一條繩子。如果有恐龍法官亂判,我們也不會造成遺憾。
該從殖民地醒過來了,臺灣人!過去錯誤的歷史我們不要再輪迴下去。也該醒一醒了吧!

生與死?廢死與求生?

最後把廢死聯盟這堆人解散,長久以來這些人都沒有做為,解散也避免這堆文字打結者繼續打結下去,搞到全台灣人都一起打結。
2018-06-10 10:21 發佈
狗屁不通的爛道理連看都不想看。除非受害者是孤家寡人,否則加害者活著只是讓受害家屬更加痛苦,因為無法幫忙受害者取得最後的公道,自責一辈子而已。

nextsteptai wrote:
談到廢死議題,在台...(恕刪)


誰來決定兇手的命運?~



很奇怪的一點是~

一定有相當比例的死刑案件是因為社會問題衍生出來的~

但是老是非得要把「死刑」跟「改善社會問題」掛勾不可是怎麼樣的邏輯?~

令人費解~~~
你貼江國慶的照片 我來說說江國慶背後的真相

人權團體常常用江國慶的案例說死刑犯會有冤枉的 會有人被屈打成招然後枉死
為了避免含冤而死 所以要廢除死刑

每年都可以看到人權團體拿江國慶的案例來高喊台灣司法不公 台灣法律調查有問題

而人權團體卻絕口不提真正害死江國慶的凶手 反而藉由江國慶案例來打壓跟抹黑台灣的司法人員

江國慶案真相就是軍方違法調查&軍方違法抓人&軍方屈打成招&軍方越權槍斃
真正兇手乃是軍方

軍方的高層為了保住烏紗帽 於是要求底下的手下短時間內就要破案 他們把有嫌疑的人抓來屈打成招後 就快速槍斃他

江國慶案台灣司法人員被軍方擋在門外
當時台灣司法人員要求進入調查時被軍方阻擋 沒幾天軍方就宣布破案 沒多久就槍斃掉江國慶

而江國慶可以平反 乃是司法人員棄而不捨 不斷找尋線索 最後才翻案成功

但人權團體為了自己的口號 他們為了自己的理想--廢除死刑
不惜說謊 把平冤的英雄抹黑成是冤案的兇手啊

江國慶枉死的真正兇手乃是軍方而非台灣司法人員

還有你知不知道養一個死刑犯要花多少錢
還不如省下這些錢去做善事

囚一人耗百萬 死囚成為國庫隱形支出?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21222/350677
既然判死不能嚇阻犯罪那何必改,不改至少膽小的人想犯罪前還會怕,廢死真的很多餘。

8KK wrote:
你貼江國慶的照片 ...(恕刪)


我只是舉例貼出江案,但自1949年來多少個江案在軍中發生過?相信不止一件,這是一段「被落後政權殖民的歷史」。
如果我們很輕易的就把一個人送上斷頭台,那我們不能成為偉大的國家,我們只是和軍方一樣泯滅人性,不問真像隨便就抓人砍頭,和以前的帝王時代是一個樣。

因此我的主張就是不要判死刑,但要褫奪公權終身,而且不得假釋,加害者在獄中還必須勞力為自己謀生,否則就是最低級的待遇,一條繩子或是一碗飯加鹽巴。褫奪公權可以讓記者每隔幾年去訪問加害者的想法,他為什麼行兇?他有什麼委屈?

即便是先進國家,也有可能錯判或誤判,這可是一個又一個的江國慶,我們應該保留一點空間讓這種錯誤不可以再發生。

會花多少錢養一個殺人犯?這又是仇恨在引導議題,台灣餓死過人嗎?養幾個殺人犯來教育後代臺灣花不起嗎?


Lucky John wrote:
既然判死不能嚇阻犯罪...(恕刪)


許多殺人兇手當時在殺人時,他都不知道這一手下去會奪人命。
他當時只有情緒失控,而不是存心想要殺人,事後為了求生就會謊話一直編造,直到找到破口。
這個破口就會演變成清帝國時代在臺灣所發生的「拿錢換人頭」事件。
nextsteptai wrote:
因此我的主張就是不要判死刑,但要褫奪公權終身,而且不得假釋,加害者在獄中還必須勞力為自己謀生,否則就是最低級的待遇,一條繩子或是一碗飯加鹽巴。褫奪公權可以讓記者每隔幾年去訪問加害者的想法,他為什麼行兇?他有什麼委屈?
可以啊,先作到這點在來跟我談廢死刑,而不是先來跟我談廢死刑然後說配套措施還在研議中。
nextsteptai wrote:
許多殺人兇手當時在殺人時,他都不知道這一手下去會奪人命。
他當時只有情緒失控,而不是存心想要殺人,事後為了求生就會謊話一直編造,直到找到破口。
這個破口就會演變成清帝國時代在臺灣所發生的「拿錢換人頭」事件。
你說的是刑法第273條義憤殺人罪
當場激於義憤而殺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但是現在大家無法接受的是:明明都是預謀殺人,卻不判死刑;或是不執行死刑。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nextsteptai wrote:
要讓下一代子孫們經常從媒體中看到過去的加害者,現在活在牢中是如何在懺悔。不管他是真心或是假意的懺悔,要為自己過去所傷害的人以及自己未來的生活努力工作,不得假釋。

廢死聯盟為何不先推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法案

iijima_ai wrote:
可以啊,先作到這點在來跟我談廢死刑,而不是先來跟我談廢死刑然後說配套措施還在研議中。...(恕刪)



xilats wrote:
廢死聯盟為何不先推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法案...(恕刪)


所以我在文最後有提到把這個廢死聯盟給解散掉吧!他們的任務已經結束,該換另外人接手.
在亞洲我們台灣是最有可能改變未來的土地,因為我們台灣人都很善良勤勞,全世界唯一能夠實施「禮運大同篇」的土地就只有台灣.
就像所有南島民族的社會,台灣在漢人還沒有來時的嘉南平原上就有上萬隻的梅花鹿,平埔族人不會趕盡殺絕,只取他們所需要的,從來不過份屠殺.

我們必須要改變才能讓這個社會不會一再的傷痛,廢死聯盟們!你們該放手讓其他人接手了.
  • 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