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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5/4發函台大,總算符合行政中立,只提審慎處理行政瑕疵,但仍有違大學法之精神

依據報導,教育部5/4發函台大之公文,只提審慎處理行政瑕疵,應該還算回歸中立,但仍有違反大學法之嫌。台大如不繼續循法律途徑爭取與反駁,恐怕會使是非不分,大學自治精神仍被破壞。


(摘錄)

教育部人事處副處長林妙貞今天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針對台大校長案,教育部已於5月4日正式發函給台大,公文中並未提到「准」或「駁」,而是針對遴選程序中有資訊未揭露等行政瑕疵,請台大一併注意和審慎處理,並請台大重啟遴選。

根據教育部提供的公文,主旨提到台大報請遴選管中閔教授擔任新任校長一案,因校長遴選委員會之組成及遴選程序難認與正當行政程序原則相符,應迅即重啟遴選程序並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參見報導 <未提准或駁 教育部發函台大要求重啟校長遴選>
( https://tw.news.yahoo.com/%E6%9C%AA%E6%8F%90%E5%87%86%E6%88%96%E9%A7%81-%E6%95%99%E8%82%B2%E9%83%A8%E7%99%BC%E5%87%BD%E5%8F%B0%E5%A4%A7%E8%A6%81%E6%B1%82%E9%87%8D%E5%95%9F%E6%A0%A1%E9%95%B7%E9%81%B4%E9%81%B8-060254658.html )
2018-05-08 20:03 發佈

司維 wrote:
公文中並未提到「准」或「駁」,..(恕刪)


那就是 ok !

這種不須過度解讀!

司維 wrote:
依據報導,教育部5...(恕刪)


柯市長都可以用自創的安全性理由卡關
中央也來這套用行政某須有的瑕疵來卡
還可以無限上綱提一些法未明定標準
自我解釋當成標準來論其"瑕疵"

這樣的行政"處理"方式才是最大的問題
因為"目的"使然就可以不擇手段

當公權如此正大
私人當然更可以
短視近利敗壞社會價值一群自以為聰明的笨蛋
以私害公以情敗理
傷腦筋,
小綠綠你家主子在打你的臉,
你們要何以自處?

小綠綠你們還要支持這個詐騙集團嗎?
雖然晚了三個月,不過教育部處理的還可以,

避免了火車對撞,也不讓有心人士從中作梗。

台大應該要識相,若還不服氣,幹脆直接沐猴而冠,自立為王。






司維 wrote:
教育部發函台大要求重啟校長遴選...(恕刪)


這句話就是"不准"的意思了,講那麼多
司維 wrote:
依據報導,教育部5...(恕刪)

老大...
挺吳茂昆挺到語無倫次了?

動用國家機器搞了一百多天
找不到違法理由,就該脆命其重選
這叫行政中立唷?

照民進黨這樣玩
大學法就可以廢了

以後一切就是說了算,就代表大學自治
只要符合黨意,就是大學自治!

厲害了~我的黨
司維 wrote:
依據報導,教育部5/...(恕刪)


中立?噁~~

究竟是教育部令人噁心,還是挺教育部的人令人噁心?不過不得不佩服民進黨馴養信徒的能力。
要求重啟遴選,就是遴選無效,教育部憑什麼判定遴委會的遴選無效?

大學法並沒給教育部判定遴委會的遴選是否有效的權力。

這樣做可以的話,選委會也可以判定選舉無效,理由就說某位候選人在政見會放了個屁!

從報導披露的文字來看,教育部說【難認...與正常程序相符】,【應重啟遴選程序】。教育部也怕違法與落人口實,用字極為小心,其中有矛盾,但也等於是再把決定丟回給台大遴委會,而遴委會要不要聽從這【應重啟】的【意見】呢?

以大學法的精神與難以構成違法事實的現況來看,台大遴委會沒有必要也不應該重啟遴選,而且整個已經變成損害大學自治與政治力干擾校園的嚴重事件。走行政訴訟可能是最好的選擇,要贏,就贏得理直氣壯,如果輸了,那當然就只能重啟遴選,但至少表示不屈從不當政治力的介入,公道自在人心,也在歷史上記上一筆。

事件之後呢,大學法、遴選程序、相關公司法等等,大家還是再修一修吧。明確一些,讓不當政治力沒有太多藉口可介入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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