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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販拒捕遭警擊斃!家屬要國賠680萬 法官:無過失免賠

https://news.ebc.net.tw/news.php?nid=109812

台中市警局霧峰分局員警2年前追捕洪性毒販,毒販開槍拒捕還開車衝撞警方,員警將他擊斃,家屬提告要求國賠680萬。經法官審理認為,警方因為情況急迫開槍,「對於這種瞬間發生的動態變化,無法期待警方能分毫不差的擊中輪胎」,認定警方執法沒有故意或過失,判決免賠。

2015年3月30日下午洪姓毒販在新竹縣竹北市被查緝,但他卻拒捕頑強抵抗,持槍射擊員警,打中何姓小隊長右手,為了逃脫圍捕,甚至玩命從2樓跳到1樓,試圖駕車逃逸,遭警堵住去路時還開車衝撞,爆發激烈槍戰,警方為阻止洪男繼續倒車衝撞,便開槍制止將他擊斃。

洪男家屬控訴,洪男棄械跳樓開車逃逸時,遭警方從背部開槍喪命,而整起查緝案件是由霧峰分局主導指揮,認為警方應賠償殯葬費、醫療費、房屋損失、扶養費和撫慰金等,要求賠償洪母約360萬、洪男2女兒各120萬及200萬,共計680萬元

對此,警方回應,洪男涉入多起販毒、非法持槍案件,被查緝時還開槍拒捕,造成員警受傷,主張員警開槍反擊有合法性。經法官審理後,認為洪男確實有開槍並衝撞員警拒捕的行為,而胡姓員警因人身安全受到危害,只好使用槍械朝洪男車輪射擊,屬於合理使用。


什麼樣的家庭教出什麼樣的兒子,真想親眼看看這些人的嘴臉
2018-04-25 12:55 發佈
總算,
有法官知道,
腦是拿來用的,
槍也是拿來用的,
所以說要做案到國外,
拼得成,一輩子不用幹了,
拼不成,也是一輩子不用幹了,
那像台灣犯案,活得像鬼,死的像人,
半死不活被人權救回來的不人不鬼.
終於有比較正常的法官了
總算有人族殺進龍族了
可不可以由良民直接向該不要臉家屬提起精神損失求償!?
你媽的根本製造社會混亂!?
壞事你都不用負責
賠償就有你一角
噁爆了
自己的小孩總是最好的,都是被別人帶壞。

從家屬失去至親的角度來想,我能理解他們的悲痛,
但是悲痛不能凌駕法律,攻擊員警是事實,
也還好法官公正。

最後還是苦了嫌犯的兩個小孩。

flyingf wrote:
自己的小孩總是最好...(恕刪)


"我能理解他們的悲痛"

有啥好悲痛的~~
這社會上很多人做正當職業,很努力地在過日子~~

為非作歹,殘害社會被警察打死剛好而已
還理解家屬的悲痛咧~~~
Vanity is definitely my favorite Sin ~~~ "The Devil's Advocate" ~ John Milton

iPhoneXXXX wrote:
經法官審理認為,警方因為情況急迫開槍,「對於這種瞬間發生的動態變化,無法期待警方能分毫不差的擊中輪胎」,認定警方執法沒有故意或過失,判決免賠。

這個法官如果出來選總統, 我會投給他.
神祕知識學會的成員們,有時會想要體驗塵世間的樂趣,而他們從不愁無人雇用。

iPhoneXXXX wrote:
毒販拒捕遭警擊斃!家屬要國賠680萬 法官:無過失免賠...(恕刪)


拒捕、持槍、舉槍....

挨子彈,很正常...

不然:警察...配警棍即可....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iPhoneXXXX wrote:
https://news...(恕刪)


總算 有法官是人類來當的
這應該是台灣第一個“正常“ 的法官!
新聞媒體應多多揭示此類判決,
以正視聽,
更讓民眾能拾回對司法的信心,一切言行舉止都有依歸
讓執法員警代表國家行使公權力時,不再畏首畏尾,
且司法判決本是公開之事,對這樣民心所向的法官,大可公佈名字,接受大家喝采
恐龍法官的名字,也可公佈啊,又不構成妨害名譽罪
公投讓這明察秋毫的法官,當司法部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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