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版上有一篇是討論有關簡體字 還蠻熱絡的
但是我想跟大家分享的是 我們寫的字其實應該稱作正體字
以下是節錄北市的網站(怕有些朋友連不進不去) 想看全部的人可以點下方連結
一、「繁體字」與「正體字」的差異
(一)中國文字自古以來即稱為正體字,並無「繁體字」之名。
(二)「繁體字」是大陸自 1956 年公布「漢字簡化方案」以後,將未經簡化的漢字,統稱為「繁體字」。
(三)把所有未經簡化的正體字,統稱為「繁體字」,這是把「正體字」污名化,給人一種錯覺,認為正體字都是繁的、難寫的,簡化字才是好寫的,容易學的。
(四) 1986 年為便於群眾使用規範的「簡化字」而公布的「簡化字總表」,總共只有 2235 字,按理說,所謂「繁體字」應是指與 2235 個簡體字對應的正體字而言,而今卻將所有的正體字統稱為「繁體字」,這是不合理、也不合邏輯的事。其實正體字的形體本來即是如此,並無繁簡之分。
(五)為免落入陷阱,政府應該大力導正,稱為「正體字」。
最後附上原文連結:
http://www.doe.gov.taipei/TraditionalChinese/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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