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有詳細的空汙防治工作的歷程,給大家參考
http://rsprc.ntu.edu.tw/zh-TW/m01-3/climate-change/76-air-pollution/839-air_pollution_12ye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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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污政策12年一步?我們還有多少個12年?
詳細內容分類:空污治理建立於 2017-12-05, 週二 14:00
文/劉怡亭 中心助理研究員
一、空氣污染議題的浮現
近年臺灣每當進入秋冬季節時,空氣污染的嚴重也隨之而來。過去台灣各地對於空污的相關討論與抗爭,其環境運動的性質和近來反空污運動有所差異。早期空氣污染運動主要以單一工廠的污染造成鄰近居民明顯、立即性的感官刺激而進行公害抗爭,近期的反空污運動,即在國光石化的抗爭中使得細懸浮微粒被認識。周桂田提出以「反國光石化運動」影響整個環境運動與管制的樣貌,民眾對「空污認識論」改變的分界(周桂田,2017:219-220;Chou, 2015: 14590-14591),運動直接的影響即是促使政府訂定PM2.5濃度標準,使臺灣民眾產生「反空污運動」風險感知與認識論基礎,往後,反空污運動的性質即從「單一特定的污染源」轉為「空氣品質」成為反空污運動的焦點所在(陳薏安、何明修,2017)。
「反空污運動」議題的浮現始於2010年6月舉行之彰化國光石化健康風險專家會議中,中興大學環工系莊秉潔教授提出「國光石化營運造成PM2.5與健康及能見度影響」。該研究指出除了戴奧辛、硫化物等化學毒物排放外,光是PM2.5的污染物就能飄散全臺,若國光石化營運後,全臺每人平均會減少23天的壽命(莊秉潔,2010)。當時「反國光石化運動」帶起了PM2.5造成健康風險議題,特別是由一群彰化醫師共同成立彰化縣醫療界聯盟,積極地進行空污與健康威脅的知識傳散,更進一步將此議題延伸至施壓政府部門進行空污法的修訂,因此促成了前總統馬英九於2011年宣布停止彰化國光石化開發案。從此之後,空污議題在臺灣的關注程度日漸升高,於此同時「PM2.5」在臺灣空污與環境訴求中被高度議題化,成為關注的焦點。因此空污政策在馬英九政府最後兩年(2014年-2015年)與蔡英文政府(2016年-至今)成為國家施政的重點項目之一,而改善PM2.5濃度也成為臺灣空氣品質提升的重要施政目標。......
二、12年一小步?
....環保署的PM2.5監測則是於2005年開始進行,對於PM2.5的管制根據的是委託臺大公衛學院進行「PM2.5空氣品質標準研訂三年計劃」,環保署當時預計於2011年完成計劃後,再根據此報告來制訂管制計畫(朱淑娟,2016)。不過由於反國光石化運動促成PM2.5納入管制規範,使得環保署提前於計劃完成前即訂定了臺灣的PM2.5濃度標準....前總統馬英九承諾民眾並要求環保署即刻訂定管制標準。時值國家黃金十年政綱制訂中,因此政綱中包含全國「空氣污染物涵容總量管理計畫」,即有PM2.5於2020年達到15μg/m3的規劃,並於2012年5月14日公告我國PM2.5的管制規範標準,且將標準值訂為年平均15μg/m3、日平均35μg/m3。並於2013年增設手動監測方式,2014年6月公布細懸浮微粒管制計劃,隨後又因空污問題的嚴重、加上許多流行病學的報告顯示,以及國人的質疑之下,環保署在2015年4月啟動了「空氣污染減量行動督導聯繫會報」,同年8月再提出「清淨空氣行動計畫」,緊接著2016年政黨輪替後,民進黨政府於2016年針對國民黨版本的「清淨空氣行動計畫」提出了「修正計劃」,陸續也在2016年11、12月進行《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修正草案和實施空氣品質AQI指標,以及至2017年推出最新的「14+N」空污防制措施。
......第二階段則是2012年增訂PM2.5空品標準,改善目標訂為2020年平均須達15μg/m3,雖然有濃度的改善目標,但卻沒有任何的政策手段作為回應;直到5年後第三階段至今(2017年)政府為了更聚焦改善空污,以「14+N」空污防制策略作為回應民間訴求及議題對焦,但改善的成效預計在2019年達18μg/m3與2012年提及在2020年預計達15μg/m3仍有一段差距。
....另一方面,雖然2005年已針對PM2.5進行監測,但沒有設定濃度標準和政策手段,接著在2012年反國光石化的推波助瀾下促成標準值的設定,不過都未能看見針對空污進行改善的具體政策方案出現,直至2017年,在PM2.5濃度標準值設定後的5年,才明顯看出政府改善空污的具體目標。
....其中,14為政府即將執行的空污防制策略,N即是可以再增加的解決路徑與方案作為對焦民間訴求的議題,此項「空氣污染防制策略」預計在三年內由政府投入365億(含空污基金與公務預算)、台電投入101億元、民間投入1684億元,總計2150億元之經費預算(陳文姿,2017),而這次經費挹注相對過往空污政策的預算費用,可說是前所未見的重視。詳細的政府、民間、台電三項經費投入與14項規劃,如下(表2):
資料來源:環保署 (2017c)
註:「改變風俗習慣」、「河川揚塵防制」在排放清冊中為面污染源,但環保署在14+N空污防制策略中將其歸類為固定污染源。
另外,「14+N空氣污染防制策略對焦討論會」環保署說明當中14個細項類別的經費需求,分述如下(環保署,2017c):
1.「電力設施管制」經濟部2019年約101.19億元、2020年約221.56億元;
2.「鍋爐管制」環保署2018年約4億元、經濟部2019年約20.8億元;
3.「農業廢棄物燃燒排煙管制」環保署2019年約2.3億元;
4.「營建及堆置揚塵管制」環保署2019年約7.05億元;
5.「餐飲油煙管制」環保署2019年約2.4億元;
6.「改變風俗習慣」環保署2019年約2.1億元;
7.「河川揚塵防制」環保署2019年約3.1億元、水利署2019年約4.1億元、林務局2019年約1.3億元;
8.「淘汰一二期柴油大貨車」將評估藉助提高空污費率籌措財源2017年至2019年約137.5億元;
9.「三期柴油車加裝濾煙器」環保署約26億元;
10.「汰除二行程機車」環保署2017年至2019年約11.5億元;
11.「港區運輸管制」現階段暫無經費需求,待各單位策略研擬及規劃;
12.「提升公共運輸使用人次」約140億元;
13.「提升軌道貨運運能」無編列特定經費支應,依規劃方案執行,提高貨櫃運量;
14.「推動電動蔬果運輸車」環保署2017年至2019年3.46億元
緊接著,根據兩大污染源的幾項重要改善措施,說明民間訴求與政策回應的對焦,在固定污染源部分,以「電力設施管制」和「鍋爐管制」為主要;移動污染源則以「淘汰一、二期柴油大貨車」和「汰除二行程機車」為討論。首先,「電力設施管制」的民間訴求為應減少燃煤的使用、立法禁燒煤與石油焦、減煤的時程等,在政策回應的部分,則將改善的策略重點為加嚴電力業排放標準、將老舊高污染發電機組除役、天然氣機組裝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等;「鍋爐管制」的民間訴求為加嚴鍋爐的排放標準,以及建議各工業區設置天然氣管或儲槽,政策回應的改善執行重點則分為商用鍋爐約1000座,2017年至2018年推動商用鍋爐改用天然氣等乾淨燃料、工業鍋爐約5000座將推動資源整合減少鍋爐使用及天然氣管線佈設。再者,移動污染源部分「淘汰一、二期柴油大貨車」、「汰除二行程機車」之民間訴求為老舊排污嚴重的汽機車及大型車,已修法預告將加重罰鍰,應有配套措施,因此政策的回應將加強攔檢及通知到檢,減少烏賊車情形並研擬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補助辦法,提供誘因加速淘汰一、二期柴油大貨車,二行程機車預計到2019年淘汰100萬輛,並修訂淘汰二行程機車補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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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國針對空污改善政策從2015年「清淨空氣行動計畫」、2016年「清淨空氣行動計畫修正計畫」到2017年政府一連串動作針對空污問題,由行政院及環保署召開2次防制策略會議、14+N空污對焦策略討論會中,分別針對「移動污染源」、「固定污染源」提出改善的目標內容及預期效益,預計至2019年推動各項管制之空氣污染物減量成效目標,包含懸浮微粒(PM10)約14000公噸、細懸浮微粒(PM2.5)約8500公噸、硫氧化物(SOx)約17000公噸、氮氧化物(NOx)約92000公噸、揮發性有機物(VOC)約15000公噸,另外,以「排放清冊排放量」為基準,其減量比率PM10佔8.2%、PM2.5佔10.9%、SOx佔14.6%、NOx佔23%、VOC佔3.4%。而PM2.5年平均濃度預計從2015年的22μg/m3改善至2019年18μg/m3,在這當中各項空氣污染物的主要減量措施及貢獻(表4),PM10、PM2.5主要減量措施為「汰換一、二期柴油大貨車」,PM10減量6142公噸,貢獻44.6%、PM2.5減量5395公噸,貢獻63.8%;SOx主要措施為「電力設施管制」減量12092公噸,貢獻70.7%、NOx則是「電力設施管制」減量17163公噸,貢獻18.7%及「汰換一、二期柴油大貨車」減量71149公噸,貢獻77.6%;VOC為「汰除二行程機車」減量7743公噸,貢獻50.4%。
資料來源:環保署(201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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