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三、 上開會議與會委員認為,根據國外研究顯示,修改捐血限制,可讓男男間性行為者增加其在捐血面談時坦承檢視自身是否有捐血限制的行為,有助於降低血品傳播愛滋病的風險。加上現行愛滋檢驗技術更為提升,全面施行核酸擴大檢驗,將檢驗空窗期從21天縮短為11天,但權衡用血安全仍為首要考量,因此決議:採逐步放寬方式辦理,將原男男間性行為者之捐血限制由「永久不得捐血」,修正為「5年內無男男間性行為者可捐血」。另應持續監測捐血者陽性率,避免國人利用捐血篩檢愛滋病 。
因為可以使男同性戀在捐血時說實話的可能性上升,所以要改成有條件可以捐血。
我覺得這個邏輯實在有夠扯,因為本來就不能騙人把。
以酒駕為例,為了提升大家酒後不開車的機率,所以開放三個月內沒有喝酒的人可以酒後駕車。
台灣跟國外愛滋病狀況根本不一樣,用國外的東西直接引用,我覺得真是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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