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凍未條」 愛跟蹤邊打手槍緩刑撤銷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39952

蔡姓男子曾把少女拐到頂樓,拿膠帶貼嘴猥褻得逞,法院依醫院鑑定,認為他有可治療性,給予緩刑5年,不料,他每週仍維持2次跟蹤女性習慣,甚至把手伸進自己褲子內「打手槍」,前年又以相同手法在蘆洲捷運站尾隨一名女子,檢方獲知後聲請撤銷緩刑,新北地院法官也判定他有再犯風險,裁准!

判決書指出,2014年4月,蔡男經過台北市士林區時,見到17歲少女小萱(化名)面容姣好,且獨自一人,竟一路尾隨,進入她住的大樓後,謊稱要到頂樓修理水電,要求帶路。

小萱見蔡男身上攜帶手電筒和膠帶,便不疑有他,不料到了頂樓後,蔡男就趁勢從後方勒住小萱脖子,以膠帶貼住嘴巴,伸出狼爪上下其手,並一面以下體狂頂,嚇得小萱拚命掙扎,並撕掉膠帶求救,蔡男落荒而逃,法院依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判蔡男2年徒刑。

不過,由於醫院鑑定指:「蔡員坦承對於是否不會再犯沒有足夠信心,但若法院裁定需接受治療,無論多久都願意接受」、「即使相關治療將失去性衝動或出現女性性徵副作用,也同意,可見其態度表現出高度改變動機,可治療性不容忽視。

合議庭審酌後予以緩刑5年,並須按月至醫院完成精神治療,直到無須治療為止;不料,他即使接受治療,仍維持每週2次跟蹤女性的變態習慣,甚至把手伸進自己褲子內「打手槍」,觀護人發函、口頭告誡都無效,前年又以相同手法在蘆洲捷運站尾隨一名女性,檢方獲知後因而向法院聲請撤銷緩刑,法官認為他欠缺自我約束能力,始終存在再犯風險,裁定撤銷。

這很明顯就是心理有病,還放出來害人


2018-02-12 17:13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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