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BRT的規劃是路權收回來市府營運,後來成公民共營
BRT如按當初規劃六線變成公民共營,民營業者的經濟命脈被斷能不跳腳嗎?
市府的雙節巴士退出中港路-->讓利給民營業者
收掉快巴公司-->正式斬斷BRT未來的可能性,民營業者獲勝
變更補助方式-->8公里變10公里補助能年省七億的笑話,誰又得利了?
為什麼新市府團隊請來的專家也建議保留原BRT,但BRT還是得死?
BRT錯就錯在斬斷業者金雞母,能不被搞死嗎?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