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18日消息,國務院日前印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指出要將中央和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金融機構納入劃轉範圍,目前統一划轉比例為10%。
財政部隨後給出進一步解讀,指出劃轉國資是一項長效機制,劃轉之後收益主要來源於股權分紅。當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有較大結餘或存量,短期內不會變現國有資本。

2017年11月9日,浙江餘姚舉辦的銀色世紀集體婚禮@東方IC
據21世紀經濟報道消息,我國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以來,由於當初“視同繳費年限政策”等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一直存在“歷史欠賬”。為彌補這部分“歷史欠賬”,我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和企業繳費比例較高,這形成了國際比較上的劣勢,也造成了企業和個人負擔較重等問題。
近年來,隨着我國經濟進入中高速發展“新常態”,企業社保負擔較重等問題愈發為外界關注,國務院出台政策允許有條件的地方暫時調降企業養老保險繳費費率。
與此同時,隨着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加劇,以及各地養老基金存在較大地區差異,近年來公共財政補貼養老保險額度也在不斷加大。
公共財政逐年補貼養老基金難以持續,而曾經存在的“歷史欠賬”如何彌補,也需要有更長遠周全的應對方案。通過劃轉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是業界普遍的共識。
國務院制定方案,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
新華社18日消息,國務院日前印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
《方案》指出,我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以來,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對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保障企業離退休人員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受多種因素影響,形成了一定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隨着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老齡化加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壓力不斷加大。在推動國有企業深化改革的同時,通過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使全體人民共享國有企業發展成果,增進民生福祉,促進改革和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現代際公平,增強制度的可持續性。
《方案》提出,劃轉工作要堅持目標引領,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目標緊密結合;堅持系統規劃,與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目標緊密結合;堅持立足長遠,與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的目標相結合;堅持獨立運營,與社保基金多渠道籌集的政策目標相結合。
《方案》主要內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劃轉範圍、對象、比例和承接主體。將中央和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金融機構納入劃轉範圍。公益類企業、文化企業、政策性和開發性金融機構以及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劃轉比例統一為企業國有股權的10%。社保基金會和各省(區、市)國有獨資公司等承接主體,作為財務投資者,不干預企業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其收益主要來源於股權分紅。
二是劃轉程序和劃轉步驟。按照試點先行、分級組織、穩步推進的原則完成劃轉工作。2017年選擇部分中央企業和部分省份開展試點;2018年及以後,分批開展。
三是劃轉配套措施。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劃轉範圍內企業涉及國有股權變動的改革事項,企業改革方案應與國有資本劃轉方案統籌考慮。探索建立對劃轉國有股權的合理分紅機制。承接主體持有的國有資本收益,由同級財政部門適時實施收繳,專項用於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現行國有股轉(減)持籌集社會保障基金政策停止執行。
《方案》對組織實施提出明確要求。明確了各方職責,確保完成劃轉目標和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