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ck0115 wrote:司改會出來該該叫了...(恕刪) 我真心希望那個連署平台定出某種機制,例如成案後經過辦幾場辯論或公聽會,之後再做最後表決,然後如果通過多數門檻,該條提議就具有相關單位必須依照民意執行的強制性。等這機制過了再來重新連署吧,不然現在整個台灣就是被檯面上那群少數政治人物為所欲為而已,他們會在乎人民或受害家屬的感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