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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誰會立法鞭自己阿..性侵酒駕網友提案「鞭刑」法務部回應了


《蘋果》昨天報導,有鑑於國內酒駕、性侵事件頻傳,網友在國發會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提議對酒駕累犯、性侵犯及對幼童傷害等增設刑法懲罰方式,並提出增加「鞭刑制度」的看法。該提案已獲逾5千人附議。該提案10月23日提出後,已在昨天迅速附議通過,相關機關得在明年1月3日前回應。在此之前,相關人員的看法如何?

《東森新聞雲》報導,目前法務部回應會謹慎看待,不過有法律背景的立委大多認為,以目前民主法治,不適合實施肉體刑。有法律背景的立委多認為,現今民主法治並不適合實施肉體刑。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指出,台灣已經進步到一個人權立國,要走回到鞭刑,比較不可能。立委吳秉叡認為,恢復身體刑其實並不恰當。(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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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沒有...人家法務部的..才說要謹慎看待而已......

馬上一票立法委員馬上跳出來說..不適合...然後直接帶高帽..說台灣已經進步到人權立國..
2017-11-04 22:53 發佈
要是連署通過廢死刑,應該馬上就會立法通過。
要執行鞭刑 。
卡早睏、卡有眠。
台灣刑法太輕已經成為,亞太犯罪中心。
詐欺犯,毒販,酒駕,性侵等等
執政者忙著轉型正義,誰理這些。
algerno2 wrote:
不過有法律背景的立委大多認為,以目前民主法治,不適合實施肉體刑。有法律背景的立委多認為,現今民主法治並不適合實施肉體刑。...(恕刪)


選舉快到了,記住絕對不要投票給有法律背景的候選人。

陳小春2525 wrote:
選舉快到了,記住絕...(恕刪)

就說這個平台在我看來根本就是搞笑用的,早晚把人民的熱情磨光,我們標榜的民主價值,尊重民意,很多根本是玩假的,只要能A錢,就算你有十萬人聯署反對錢沾,反對廢核,政治人物還是不會鳥你。
反正選舉的時候,

具有^法律背景^的我一律不投,

這個國家會很亂的原因都是這些知法玩法的爛貨搞的,

人權可以無限上綱,守法的民眾都是傻瓜?

這個國家是人民的,立法委員不過是代議士,

搞清楚自己的身份,

不要搞不清楚誰才是主人,

陳小春2525 wrote:
選舉快到了,記住絕對...(恕刪)


投票那麼多次後

我也是這麼想的


任何法律學歷 背景的

一律不蓋章
其他那些有的沒的怎沒回?
時區之類的,,,,
如果網路漫罵/網路霸凌等等也加入鞭刑網友肯定連提都不會提了~
人總是會挑對自己有利的來說~

陳小春2525 wrote:
選舉快到了,記住絕...(恕刪)




絕對不要投票給有法律背景的候選人

絕對不要投票給有法律背景的候選人

絕對不要投票給有法律背景的候選人
埋冤國有35%低智失憶並集體罹患重度"失德哥爾摩症候群"的選民,投票率87%
鞭刑和棍刑如果要入刑
最好的方法就是公投
公投過了
行政和立法就一定要執行
且效力高於憲法
如果要公投
那就順便把那什麼兩公約也一起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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