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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3年上班7天 社工師爽領36萬

請假3年上班7天 社工師爽領36萬

三立新聞網
2017年9月19日 上午8:55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史上最爽公務員?台南市社會局一名38歲女社工師主管,3年前依法行政,先是請了2年育嬰假,接著又申請11個月「侍親假」,辦理留職停薪,再加上適時申請的各年度特休、例假,換算下來3年只上7天班,就能爽領36萬元,接下來她又要挺8月孕肚來請育嬰假,讓同事直呼傻眼!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該名七職等的女社工師年資約10年,她在2014年7月申請育嬰假,依法領取該年度的6成本俸、年終獎金各9.6萬元;2年後回歸南市社會局她已不再是主管職,於是請假出國玩15天,並將剩餘的9天例特休用掉,同步領走薪水、年終、國民旅遊卡補助共計9萬元。

過了爽放假的一個月後,女社工師又拿出婆婆2年前的醫療證明,申請長達11個月的侍親假,辦理留職停薪;轉眼來到今年9月理當開始上班,這次她挺著8月孕肚故技重施,依法消化例假、特休,尚未開始上班卻已經申請2年育嬰假,估計可再領8萬薪資與福利。

南市社會局對此表示,該女所有休假、補助申請皆依法行政,無偏袒更是完全合法。不過女社工師「依法休假」爽領薪水、補助的行徑引發部分同事不滿,力挺的同事則認為該女婆婆生病、丈夫身障、家中又有3歲幼子,請假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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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切合乎規定依法行政
2017-09-19 11:43 發佈

stoak wrote:
該女婆婆生病、丈夫身障、家中又有3歲幼子...(恕刪)


這樣也能出國玩15天, 還有同事力挺?
^^A 請多多指教~
這叫做 "女碰瓷" ,大陸上也是有這總情況!
沒辦法 ,得照顧女性..哪怕是總統也可以這樣子請!
如果公務人員都沒辦法依照勞基法去申請這些休假,那各民間勞工從何要求您的老闆依照勞基法給你這些假?????????????????

台灣鯛的目光短淺真的其來有自
就依法請領,這不是多數,
沒辦法為了少數人領的多,砍去這樣對公教甚至勞工的照福.
羨慕的人有能力就多生幾個增產報國,一樣可以享有相同的福利
再狗咬狗,最後只是大家一起向下沈淪。




MUS wrote:
stoak wrote:
該女婆婆生病、丈夫身障、家中又有3歲幼子...(恕刪)


這樣也能出國玩15天, 還有同事力挺?
同事也太慈悲了吧
依法請領 沒什麼不對

鄉民應該投訴的是不照勞基法走的慣老闆而不是找一切合法的公務員麻煩‘

覺得法律有疑義就連署找立委修法
有違法嗎?
如果沒有,有啥好說嘴的??
怎樣?剛給3%後,準備鬥臭,再取消權利,要回5%是不是?

stoak wrote:
請假3年上班7天 ...(恕刪)


三年36萬,平均一個月1萬的補助

這樣有很多嗎?
如果像報導這樣,那真的拿她沒轍,她的關係應該很硬。

留職停薪,還可以領年終獎金跟特休?? 好歹應該根據當年度的上班期間按比例算吧!

印象沒錯的話,北歐國家對懷孕婦女的福利很好,但是績效考核也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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