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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新改革!!小弟不太懂稅法,有人說這是這是劫貧濟富!是真的嗎?

稅法新改革!!小弟不太懂稅法,有人說這是這是劫貧濟富!是真的嗎?

http://www.mof.gov.tw/Detail/Index?nodeid=137&pid=75747
財政部
財政部近日推出全民稅改方案,其中,為建立符合國際潮流的投資所得稅制,研擬我國居住者個人(即內資)股利所得課稅新制,就租稅公平、經濟效率與發展、稅政簡化及財政收入四大面向分析,提出甲案[定率(37%)免稅]、乙案[合併計稅減除可抵減稅額(抵減比率8.5%,上限8萬元)與單一稅率(26%)分開計稅二擇一制度]。
財政部說明內資個人股利所得課稅新制甲、乙兩案重點如下:
一、 甲案-定率免稅
股利享有固定比率(37%)免稅,餘額併同其他類別所得計入綜合所得總額,可減除免稅額、扣除額,按淨額適用累進稅率5%至40%課稅。
二、 乙案-二擇一制度,擇優適用:
(1) 股利併同其他類別所得計入綜合所得總額,可減除免稅額、扣除額,按淨額適用累進稅率計算應納稅額,再按股利8.5%計算可抵減稅額(上限8萬元),抵減有餘可以退稅,一般為適用稅率5%、12%或20%的人選用。
(2) 股利按26%稅率分開計算稅額,合併報繳。一般為適用稅率30%或40%的人選用。
三、 舉例說明如下:
(一) 仰賴股利養老的退休族
假設夫妻兩人每年除領取退休金、存款利息收入(該等所得依稅法規定得予減免,故不併入本例分析)外,尚有股利收入62萬元(按平均市場殖利率5%計算,本金約當為1,240萬元)
甲案:股利所得62萬元-股利免稅金額22.94萬元(=62萬元*37%)-免稅額17.6萬元(=8.8萬元*2人)-標準扣除額22萬元=課稅所得0元【無須繳稅】
乙案:
1.股利62萬元-免稅額17.6萬元(=8.8萬元*2人)-標準扣除額22萬元=課稅所得22.4萬元
應納稅額1.12萬元(=22.4萬元*5%)
2.選股利抵減稅額方法,可抵減稅額為5.27萬元(=62萬元*8.5%,沒有超過上限8萬元,可足額抵減5.27萬元),該戶可以退稅4.15萬元(=1.12萬元-5.27萬元)
(二) 受薪階級以存款投資股市的上班族
假設一單薪(夫妻2人)家庭年薪60萬元,每年股利收入5萬元(按平均市場殖利率5%計算,本金約當為100萬元)
甲案:薪資60萬元+股利5萬元-股利免稅金額為1.85萬元(=5萬元*37%)-免稅額17.6萬元(=8.8萬元*2人)-標準扣除額22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8萬元=課稅所得5.55萬元
應納稅額為2,775元(=5.55萬元*5%)
乙案:
1. 薪資60萬元+股利5萬元-免稅額17.6萬元(=8.8萬元*2人)-標準扣除額22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8萬元=課稅所得7.4萬元
應納稅額為3,700元(=7.4萬元*5%)
2. 選股利抵減稅額方法,可抵減稅額為4,250元(=5萬元*8.5%,沒有超過上限8萬元,可足額抵減4,250元),該戶可以退稅550元(=3,700元-4,250元)
在上述例子,對仰賴股利養老的退休族,每年股利62萬元(每月收入約5萬元),甲案下,毋須繳稅,乙案則可退稅。對受薪階級以理財投資的人來說,由於股利金額不大,甲、乙案差異較小,但由本次全民稅改,薪資部分獲得普遍及長期減稅利益。
甲案,無論股利高低,都按相同比率減稅,容易瞭解且計算簡便,股利高者享受較高免稅金額,但餘額併同其他類別所得適用累進稅率,較符合所得高者、多繳稅的公平概念,且因高股利者多為主要投資人,股利稅負降低後,有助增加在臺投資金額,創造就業,促進經濟成長。
乙案,因股利課稅二擇一,所得人須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不易瞭解且複雜些,但可透過綜合所得稅申報軟體或稅額試算減少所得人選擇的困擾。另中低股利者(尤其是現制下不須繳稅的股民,如退休族或菜籃族)可維持現行退稅利益,高股利者按單一稅率課稅,雖不適用綜合所得總額合併申報累進課稅,但不得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有助增加投資。
財政部表示,考量【甲案】、【乙案】各有優缺點,希望大家就不同面向提供意見,供行政院決策參考,相關資料置放於財政部賦稅署網站(http://www.dot.gov.tw)的友善租稅環境專區,歡迎各界參閱。
2017-09-04 16:32 發佈
C.M.W. wrote:
稅法新改革!!小弟不太懂稅法,有人說這是這是劫貧濟富!是真的嗎?
...(恕刪)

第一,對我來說,數學很頭痛

第二,對我來說,法律條文非常頭痛

我可不可以先睡一覺,大家吵完「再」叫醒我 ...?

行至水窮處,與人云亦云。〔薪水是零元,還活得下去〕。

C.M.W. wrote:
稅法新改革!!小弟不太懂稅法,有人說這是這是劫貧濟富!是真的嗎?

不用懂了﹐因為『人去政熄』
C.M.W. wrote:
財政部表示,考量【甲案】、【乙案】各有優缺點,希望大家就不同面向提供意見,供行政院決策參考

簡單講﹐你們(民眾)講你們的﹐我們(總統府下行政局、立法局)決定我們的﹐
這就是民主(人民是民、總統是主﹐聽主人的就對了)

C.M.W. wrote:
稅法新改革!!小弟...(恕刪)


基本上是鉅富跟貧戶都減稅,中間的中產階級則加稅。

不過絕大部分包括你我都是夾在中間的中產階級。

C.M.W. wrote:
稅法新改革!!小弟...(恕刪)


表面上看不是 劫貧濟富

實際就不知了
證息稅根本是不正義的
因為,除息會直接從股票市值扣除
沒有填權並賣出前,是沒有真正獲利的!

正確的課法是 證所稅

但是,台灣民眾就是很容易被帶風向
只要說趙高說,那是馬,鹿就成為馬了!
不對啊~這是 最會溝通的政府阿~~

一定不會沒有溝通就去做了阿~~~

不過 到現在 政府都還沒有跟我溝通過耶......

我的 01 帳號在這 歡迎政府來跟我溝通阿


katsumi wrote:
不用懂了﹐因為『人去政熄』
簡單講﹐你們(民眾)講你們的﹐我們(總統府下行政局、立法局)決定我們的﹐
這就是民主(人民是民、總統是主﹐聽主人的就對了)
我只能幫你確定一件事,

對於這個政府來說應該稅收還是增加的,

至於怎麼增加的,

我猜會從營所稅來,

這個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而且讓你不痛不癢沒感覺。

至於物價高漲?

等高漲的時候搞不好是第二任了,

你拿他也沒輒了,

而且會推給前任的行政院長。

既然是貧 何來 的錢讓你劫..

貧的人本來就沒繳稅.. 那這法律就是爽到 有能力繳稅的富人啦


從案例看 股利 62萬以下 就是免稅的情況下.. 換算回去就是要有1千萬元的投資

有1千萬在股市 這哪是貧



換個角度說

貧到沒有1千萬的人 應該超過總繳稅人口一半以上吧

窮到沒有1百萬的人 應該還是超過繳稅人口 很高的比例吧

這法律 就是爽到 佔繳稅人口二-三成的人 (有收入 只要超過就是要繳稅 )

最爽的就是 那5%的超級億萬富人

每1個億的股利 少37%再來算稅金..


我覺得還是繼續累進稅制度..

每個人就是100萬股利免稅.. 獲利超過100萬就是國家的.. (除非你把100萬的其餘部分 也做投資)

把股利有1個億的 變成1個百萬.. 如果你在股市賺到錢 不繼續投資的話..

這次稅改有關股利部分
對大戶及小散戶是利多
對中間戶及長期定存股戶是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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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戶有實力,說話也有份量,利多當然不反彈
小散戶屬弱勢,基於社會關感,大家也會認同
中間戶,要實力沒實力,要可憐也不可憐,夾在中間,沒人理你
所以這次稅改草案,提的算是成功及漂亮
~~~~~~~~~~~~~~~~~~~
中間戶可以說是每年都能領到退稅,沒減半前,一年3萬以上都算正常
減半後一年1萬多也OK,現在可能要補一些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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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看在大眾的眼裡,靠資本利得的人本該就繳稅,死好
但懂得2稅合1內容,及配息是拿自己本金配給自己的,就不會這樣覺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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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且戰且走,這次股利稅改討好大戶滿足小散戶,完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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