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了影帶,撞上前有踩煞車,煞車燈有亮.2.犯後主動報警,call 119救護車,符合自首要件。3.偵訊時,痛哭流涕,懺悔懊惱不已。4.或許是看到其妻與一男站走一起,犯意乃基於一時氣憤。5.目前司法界廢死主張是主流,或許這位律師也是廢死派... 呦~ 那要怎麼說呢?法官結論:有悔意、符合自首要件、有踩煞車,其心未泯,仍有教化可能。---這位沒做完整的,就是在事前喝點小酒,讓血液酒精濃度高一點,這樣會更完備些. 可能看到的時候太突然,身邊沒酒精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