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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掏空中影3.7億蔡正元妻子300萬元交保

昨天晚上上新聞大動作自清的正元,
早上也被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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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法治時報社長爆料原來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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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掏空中影3.7億 蔡正元妻子300萬元交保
(更新:新增案情、交保情形)
國民黨2006年以40億元將三中股權賣給榮麗公司,再與榮麗公司聯手處分三中資產遭告發賤賣黨產,該案雖獲特偵組簽結,但台北地檢署根據黨產會及名嘴黃越宏告發資料查出,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擔任中影董事長期間,涉嫌利用減資手法侵吞中影、阿波羅共計3.7億元,這些錢用來購買個人不動產、投資股票、外匯及繳納個人信用卡費用,且蔡妻「馬尾妹」洪菱霙、岳父洪信行也涉案,今搜索蔡正元住家及阿波羅公司等4處所,晚間並將蔡正元夫婦依侵占、背信等罪嫌移送北檢複訊。
蔡妻洪菱霙晚間先以300萬元交保,且限制住居且限制出境出海。至於蔡正元則在偵查庭外不斷打手機,記者詢問他,他只笑著說,擔心老婆的身體撐不住。
蔡正元晚間被移送北檢複訊時,笑容滿面,面對記者詢問:「會不會覺得害到老婆?」蔡回說:「當然啊!她嫁給我真的很倒楣」,至於涉案部分,蔡則表示,「沒有什麼隱藏的事情,怎麼會有弊案?我都有交代一清二楚因為7.5億的債權我沒有完全拿到資產」。
而「馬尾妹」洪菱霙因懷身孕,小腹微凸,晚間移送北檢時,共有5名法警「護駕」,由女法警在一旁緊緊攙扶著她走進地檢署。檢方今天還一併約談蔡正元的岳父、也是阿波羅公司登記負責人,但他因身體不適,先以被告身分請回。
最高法院去年認定蔡正元2006年擔任中影及阿波羅公司負責人時,召開中影股東臨時會決議減資,負責保管中影資款的阿波羅公司,竟將減資款信託給蔡正元,後來減資案經法院判決無效確定,阿波羅卻未將1.7億元還給中影,蔡正元宣稱錢已還給阿波羅,但無法提出證明,根本是以「違反法令方式,左手交付右手,五鬼搬運,將利益輸送自己」,藉此詐害中影對阿波羅的債權,因此判決蔡須返還中影1.7億餘元定讞。
去年8月名嘴兼《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提告指出,依照監察院財產申報資料報導,2009年蔡正元與前妻名下存款、有價證券、債權,超過7000萬元,土地、房屋等不動產價值高達 9000萬元,總財產逾1億6000萬元,但前年蔡正元離婚後,去年1月31日卸任申報,名下已無土地、建物、汽車,僅剩存款18萬4290元、股票 5290元,而蔡正元涉以「掏空自己」的手法,隱匿其犯罪所得,非法利益輸送給馬尾尾妹父女,應依《刑法》新修正條文,向蔡正元等人追討不法侵吞的1.7億元不法利得。
北檢收案後查出,2006年4月間,當時擔任立法委員的蔡正元,與莊婉均、現任中影董事長、郭台銘弟弟郭台強之妻羅玉珍協議,向中央投資公司購買中影八成股權,先由蔡正元當董事長,莊婉均當副董事長,羅玉珍任董事,共同經營中影,同時也約定股票先登記在蔡正元實質掌控的阿波羅投信公司名下,待股款付清後再過戶。
同年7月間,蔡正元擔任中影董事長,召開股東臨時會決議授權董事會辦理減資,決定分次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本,再由中影召開董事會,決議分兩次辦理現金減資,將減資款中的5.8億元,信託給阿波羅公司。
北檢認為,阿波羅並非實質權利人,竟未經實質權利人羅玉珍等人的同意,擅自於2007年7月間自行代表阿波羅公司與自己簽訂信託契約,假借阿波羅公司為信託人,將4.3億元的減資款信託於自己後,再用信託款以足額方式向自己購買無法執行的不良債權。
北檢還查出,蔡以投資股票為由將信託款匯回阿波羅公司,再將款項轉匯至自己使用的帳戶;還擅自提領信託款供自己購買不動產,總計這個部分造成阿波羅公司的損失高達2.4億元。
2010年7月16日在這分信託契約到期後,在形式上又將1.3億信託款項匯入阿波羅公司指定帳戶,再由蔡正元派人將款項提出,匯入自己帳戶後用來購買個人不動產、投資股票、外匯及繳納個人信用卡費用,總計蔡違法將3.7萬元放到自己口袋。。(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2017-07-18 1:00 發佈
中影公司董事長郭台強,不滿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95年間主導中影公司臨時股東會決議減資,並把減資款信託給自己,提告要求蔡正元賠償,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判決蔡正元敗訴確定,應將1億7260萬8249元返還中影公司

郭台強不是郭董弟弟嗎???
好奇這些政治人物都不用上班喔,一工作就議員,立委之類,

也不用說要做綠的才不會被調查啦!
這件事不會突然就被調查,不知這些當官的,清清白白的有幾位呢?
昨天晚上上新聞大動作自清的正元,
早上已經收押禁見

很好奇檢調從哪裡拿資料?
先前調查2次明明沒問題

flyingmax wrote:
評:法治時報社長爆料...(恕刪)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反正貪污就應該要關,不管藍綠都一樣。
不要站對顏色輕輕判,站錯就關到死就好

flyingmax wrote:
評:法治時報社長爆料...(恕刪)

這個人的言論每每都另人聽了非常不舒服,講的自己似乎多麼正義凜然,結果也不過是淘空的角色而已
不管藍綠貪污都得抓
嚴辦

評:陳幸妤爆料原來是真的...

flyingmax wrote:
評:法治時報社長爆料...(恕刪)

aloha wrote: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反...(恕刪)

+1
管他什麼籃綠,抓去關肯定沒錯,貪污不分籃綠

狗子2008 wrote:
十年前的案子,那時...(恕刪)


最高法院判郭台強告蔡正元勝訴定讞XDDD,蔡正元要陪一億七千萬,當初刑事部分怎麼查無不法就很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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