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要考取汽車駕照,需通過筆試、場內路考及道路駕駛考驗,
必須要場考及格(70分)後才能參加道路駕駛考驗,及格後才得發照。
最快今年9、10月起,場內路考將再增加考驗項目,包括變換車道或轉彎時需擺頭、行車前檢查等。
另外,公路總局也規劃調整場考扣分項目和標準,沒有兩段式開門、轉彎或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
未繫安全帶等,扣分標準也都提高到32分,若忽略這些小動作,失誤一次就將直接出局。
調整的內容不只適用小型車考照,包括大客車、大貨車和聯結車等,也都將一併增考。
立意是良好但就是要確實執行啊!台灣監考官多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確實的監考制度才是放任三寶的主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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