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看到這篇某退休校長的社論…
覺得有夠莫名奇妙的…
自由廣場》oBike亂象 北市府不能裝傻
內文提到「oBike最讓人詬病的是,明明是私人的商業營利行為,怎麼可以占用公家設立的停車位,毫無節制地停放,也不用負擔任何費用?就像第四台的線路不能亂掛,oBike自行車豈可亂停、甚至占用停車場?」
的確,身為自行車愛用者,
我也認為租賃業者在經營上可以改善,法規跟懲處上政府可以加強。
但我不認租賃業者提供的自行車/機車/汽車就不能停在公家設立的停車位,
依照這校長的邏輯,
民眾去格x租車租台車出遊或出差,難道民眾有停車需求就因為這台車是租賃而不是自有,就不能停在公設的停車格嗎?若開去偏僻處要民眾去哪找私立停車場來停車?
計程車行業也是營利行為,難道用餐、休息時就不能停在公設停車格或路邊了?
民眾租了obike或其他業者的自行車,自行車被騎到某處難道就不能找個停車格停?
這些跟第四台線路亂掛有啥關係呀…?這校長的邏輯另人匪疑所思…
身為知識淵博的校長,應該要提供解決方法,而不是亂七八糟的火上澆油吧…
看了最近新聞,已有不少縣市政府、公所都跟業者談妥處理方法,例如每天派人巡檢跟處理違停問題,互相溝通並確實執行,這才是正確的解決方式吧?
nancylin wrote:
前幾天看到這篇某退休校長的社論…
覺得有夠莫名奇妙的…
自由廣場》oBike亂象 北市府不能裝傻
內文提到「oBike最讓人詬病的是,明明是私人的商業營利行為,怎麼可以占用公家設立的停車位,毫無節制地停放,也不用負擔任何費用?就像第四台的線路不能亂掛,oBike自行車豈可亂停、甚至占用停車場?」
的確,身為自行車愛用者,
我也認為租賃業者在經營上可以改善,法規跟懲處上政府可以加強。
但我不認租賃業者提供的自行車/機車/汽車就不能停在公家設立的停車位,
依照這校長的邏輯,
民眾去格x租車租台車出遊或出差,難道民眾有停車需求就因為這台車是租賃而不是自有,就不能停在公設的停車格嗎?若開去偏僻處要民眾去哪找私立停車場來停車?
計程車行業也是營利行為,難道用餐、休息時就不能停在公設停車格或路邊了?
民眾租了obike或其他業者的自行車,自行車被騎到某處難道就不能找個停車格停?
這些跟第四台線路亂掛有啥關係呀…?這校長的邏輯另人匪疑所思…
身為知識淵博的校長,應該要提供解決方法,而不是亂七八糟的火上澆油吧…
看了最近新聞,已有不少縣市政府、公所都跟業者談妥處理方法,例如每天派人巡檢跟處理違停問題,互相溝通並確實執行,這才是正確的解決方式吧?
(恕刪)
2樓正解...
dennis10 wrote:
舉例來說 新加坡的OBIKE是停在專用自行車停車格的
不是停在機車格的....當然台灣缺少自行車專用停車格也是問題...
不是很清楚新加坡的專用自行車停車格是否要收費
如果不收費的話,一樣會有很大的問題
就如前面有人提的二手車商佔用免費汽車停車位情況
在台灣自行車因為無綁定擁有者或使用者
因此難以做到停車收費
obike在台灣要能較無爭議的運行
個人想到的作法是由政府與obike業者談obike停車規費
也就是依照obike投放的自行車數量課徵一定金額的停車費用
這樣不僅是提供obike營運的合理性
同時政府可以對於類似的各個業者作整體與總量的管理
以避免其他業者競相效尤,導致整個城市被租賃自行車停滿了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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