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年金改革,出現一條全世界創新的法律。離婚配偶可以請求一半的退休金!第一次看到這麼先進的立法,凌駕所有離婚協議與法院判決,不論離婚原因,國家給你保障喔!只要你的配偶是公教人員,離婚之後,不分原因可以申請領取一半的退休金。那些80幾歲的老伯伯,可以娶個30幾歲的,然後辦離婚,配偶領一半的退金,領一輩子!可以這樣嗎?
diapason wrote:這不是創舉,參考一下:「退休金一半歸老婆」日爆離婚潮 這樣看來,應該是改為全民才是.只要沒上班的配偶都可要另一半的退休金(勞退)但 贍養金 要取消嗎?一頭牛(軍公教)扒兩層皮的概念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