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報導有畫到"雪隧科技執法"要抓的重點

雪隧科技執法系統測試 4天抓到1563件違規
連結內有照片

2017-06-12 12:56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國道5號雪山隧道自動化科技執法系統完成測試,訂於15日凌晨零時啟用,任意變換車道、超速、低於最低速限、惡意逼車,列為主要取締項目。
國道公路警察局本月8日到11日實施自動化科技執法系統模擬測試,發現任意變換車道7件、低於時速70公里(慢速車)492件、超速(超過時速100公里)886件、惡意逼車178件,合計1563件,違規資料僅作參考,不會開單告發。
雪隧科技執法系統南北車道各有8組,將在15日上路,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潘宏華今天會同立委陳歐珀,到國九隊了解系統運作情形;雪隧速限70到90公里,最高速限有10公里寬容值,系統測試期間,測到的最低速48公里,最高170公里。
潘宏華說,科技執法系統定位為輔助執法工具,最終仍由人工確認,以龜速車為例,鎖定擋在最前方車輛開罰,跟在後面車子不會受罰,惡意逼車定義是2車相距不到10公尺,至於超速及任意變換車道,警方以拍攝畫面、具體數據當認定標準。
雪隧已設置禁止變換車道雙白實線、最高與最低速限標誌,透過電子看板、隧道廣播提醒用路人遵守行車規定;任意變換車道、超速、低於最低速限、惡意逼車的違規車輛,均處3000到6000元罰款,超速部分,若超過150公里,處以6000到2萬4000元。

2017-06-12 13:30 發佈
Tao Chen wrote:
雪隧科技執法系統測...(恕刪)

這個系統用個一年以後就公告
科技執法經本局測試後效果良好
用路人違規事件大減
本局己建請交通部
宜全台架設
然後交通部可搞個背書公聽會後
就可以所有路口都架設科技執法

Tao Chen wrote:
模擬測試,發現任意變換車道7件、低於時速70公里(慢速車)492件、超速(超過時速100公里)886件、惡意逼車178件,合計1563件,違規資料僅作參考,不會開單告發。

1.任意變換車道7件
2.低於時速70公里(慢速車)492件
3.超速(超過時速100公里)886件
4.惡意逼車178

要就通通列出來﹐不要只選擇比較討厭的部份

不知道有沒有辦法交叉分析﹐超速與惡意逼車的共通性?
至於慢速車﹐那就是應該要罰﹐記得超速的話﹐有分速度而罰不同金額;
那慢速的話﹐有沒有辦法依據速度多慢而處以不同金額的罰鍰?

Tao Chen wrote:
雪隧科技執法系統測試...(恕刪)


雪隧會塞, 有部分原因是剛剛通車時, 交通部恐嚇用路人隧道內應保持多長的車距, 大家都把車距拉長, 以免被罰, 加上長爬坡所導致!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說真的, 雪隧應該改成一條大的輸送帶!

車開上輸送帶後就停車, 由輸送帶以等速運送車輛穿越雪隧

這樣就沒有超速, 低速, 變換車道, 逼車的問題了...

JasonStock wrote:
說真的, 雪隧應該...(恕刪)

輸送帶這個概念不錯

但執行成本高

維護可能也困難

光看捷運電梯每天都在修來修去就知道了

未來可以帶入自動駕駛的概念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