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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不合法,大法官判定違憲。

以後同性婚姻是合法的。假如有一個雙性戀的女人跟另一個女人結婚後,跟另一個男人上床,算不算犯通姦罪?那如果跟另一個女的上床,也是通姦罪嗎?
2017-05-24 17:47 發佈

太平天下 wrote:
以後同性婚姻是合法...(恕刪)


你沒看新聞喔,
廢除通姦罪已經排定在立法院的議程了,比今天這個同婚還早!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太平天下 wrote:
以後同性婚姻是合法的...(恕刪)


按照現行通姦罪的要件,必須有性器交合才算通姦
直白的說就是....老二要進入陰道才算
所以男男or女女是不可能構成通姦罪的

同婚如果合法,通姦罪就必須廢除
不然就得擴大構成要件,讓肛交or口交也都成立通姦~
太平天下 wrote:
以後同性婚姻是合法...(恕刪)

通姦除罪和同性婚一樣是對婚姻主張性自主權,
後者更進一步改變親屬定義,
排除「血緣霸權」以消滅非婚生子爭議。
回顧歷史,
兩者是一脈相承的,
難怪在臺灣都是同一批人在推。
太平天下 wrote:
以後同性婚姻是合法...(恕刪)


大法官是從哪裡來的,憑什麼他說了算,可不可以罷免啊?

同性可結婚不反對
反對的是那個啥大法官講的東西只滿足極少數人,忽略又干擾絕大多數的人

還說二年內沒修法完,可以自行去登記,是嫌台灣不夠亂??

太平天下 wrote:
以後同性婚姻是合法...(恕刪)


耶...那現在可以拼經濟了麼????
Wow_Senior wrote:
你沒看新聞喔,廢除...(恕刪)


之前有網兄說民法還是有通姦可以求償, 如果同性不能適用於求償, 那對異性戀者不就不公平?

所以會發生, 同性戀享有婚姻保障但不需要為通姦負責嗎? 那這樣有婚姻和沒婚姻差在那邊?

真的是霧煞煞, 還好我是搞工程的...
合法、合情、合意、沒罪。

多元伴侶、快速成家。

主叢集 族長 族人?

smallbeetw wrote:
同性戀享有婚姻保障但不需要為通姦負責嗎?

還有,
同同可以婚外生子視作親生,
異性夫妻又為何不行?
結果就是把婚姻變質成合意同居,
小孩各生各的。


JamesL99 wrote:
大法官是從哪裡來的...(恕刪)


大法官有什麼罷免辦法嗎?

就算能處理大法官,也只是治標不治本,治本要罷免誰應該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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