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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逆轉 警開槍打死衝進人行道竊嫌遭起訴

大逆轉 警開槍打死衝近人行道竊嫌遭起訴

北市員警張景義3年前追捕黎姓竊嫌,見黎駕車衝進西門町人行道朝車輪開槍,黎中彈身亡。北檢經多次不起訴遭發回後,今認定用槍時機未有急迫性,將他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檢方指出,2013年8月13日晚間,中和警方攔檢涉及竊案的男子黎育維,但黎拒絕受檢反而衝撞員警逃逸至北市西門町;黎嫌駕車行經北市中華路、峨嵋街口,見前方有救護車擋道,竟將車開上人行道,轉往成都路、捷運6號出口方向逃逸。

但當時不少民眾圍觀街頭藝人表演,場面頓時陷入混亂,民眾尖叫、竄逃躲避;當時在附近處理民眾路倒案的員警張景義見狀加入圍捕,並掏槍喝令「停車、下車」,但孰料黎不肯就範,還在人潮間橫衝直撞

張警朝輪胎連開二槍,但子彈意外貫穿擋風玻璃擊中黎嫌腹腔,黎送醫不治。

北檢調查,彈道重建報告指出張警均朝車輪開槍,依據監視器畫面,雖沒有錄到開槍當下畫面,但有錄到張警舉槍期間,車子正在倒車,再審酌警械使用條例第9條規定,警察人員使用警械時,如非情況急迫,應注意勿傷及其人致命部位,綜合判斷,張警開槍當下,並未達急迫性,張警有過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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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警察用槍時機不正當的案件層出不窮。

為何警察不開槍?
開槍打死通緝犯 警遭判6月刑
警察開槍 又被起訴!


我想,警察制度通通廢掉好了,反正只剩下架設拒馬的功能,發包保全公司就夠了吧,經濟實惠。
反正大官也不喜歡警察盤查(厄..這點會不會扯太遠我...)

就這麼一直下去吧,這社會 你我的安全。
留給法官來替我們保障吧!
2017-05-11 16:14 發佈

chau0731 wrote:
大逆轉 警開槍打死...(恕刪)


北檢是把警察當神就是了,事後通通拿放大鏡看,是忘了上次有個警察沒開槍,結果嫌犯撞死路人的例子了嗎?
There is something more than you will ever see...
就是開上人行道沒撞死人


不,說不定撞死一百個人
也會說他不是故意的
警察不該讓他沒有機會悔改

chau0731 wrote:
張警朝輪胎連開二槍,但子彈意外貫穿擋風玻璃擊中黎嫌腹腔,黎送醫不治。


打死嫌犯會被起訴
不打嫌犯若後續嫌犯撞傷路人也是有可能會被起訴
不知打死檢察官跟法官會不會被起訴
chau0731 wrote:
大逆轉 警開槍打死...再審酌警械使用條例第9條規定,警察人員使用警械時,如非情況急迫,應注意勿傷及其人致命部位...(恕刪)

這個警械使用條例應該要修改了,用槍是最後手段,警察有必要確認對象不會再對公眾造成傷害才是。
對坐在車上的嫌犯開槍,「勿傷及其人致命部位」,只會造成一個疼痛又瘋狂而且握著方向盤的逃犯,這樣只會危及其他路人的生命安全。
可能法官都認為台灣警察都是像美國狙擊手那部電影,
槍法都是神準無比~~

警察說我是想打輪胎啊!誰知不準或因車為動態偏射擊到嫌犯
但台灣法官不信喲~~~
他就是覺得警察槍法都神準,一定就是打那中那,所以一定是故意瞄準嫌犯滴~~就神準地射中的
chau0731 wrote:
大逆轉 警開槍打死衝...(恕刪)


人權至上~

chau0731 wrote:
大逆轉 警開槍打死...(恕刪)


台灣的法官就是社會的毒瘤!

台灣法官袒護壞人欺負好人,袒護違法者,欺負警察,導致執法者不敢取締攤販,警察不敢盤查。

詛咒法官不得善終。

chau0731 wrote:
大逆轉 警開槍打死...(恕刪)

犯人的人權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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