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法律白痴的我
真的很想知道 民事判賠的依據是什麼?
鍵盤和鼠標 wrote:
民事判賠的依據是什麼?...(恕刪)
lcm3647 wrote:
查了判決書,法官似乎覺得駕駛有察覺綠燈轉換,也有看到機車...類似搶黃燈吧?
lcm3647 wrote:
而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 條第5 款
規定:「圓形黃燈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
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顯然黃燈號誌係用以
警告,是於交岔路口見黃燈號誌亮起時更應提高警覺,並非
謂見黃燈時,即得不顧一切冒然加速行駛;被告復於本院準
備程序中自承:伊在南京東路與十甲路口的斑馬線前,就有
看到被害人騎乘的機車,從伊的左手邊出現,伊看到被害人
的機車時,他是在南京東路左側斑馬線的前方一點點,那裡
是網狀區,當時伊認為他不會穿越十字路口等語(見本院卷
第60頁)。足徵,若被告確實有注意車前狀況,自可放棄加
速而將車煞停,或閃避以避免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