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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放送頭】另一驚奇!毒品除罪化本週四將表決

【司改放送頭】另一驚奇!毒品除罪化 本週四將表決
2017.04.18 17:58
毒品問題嚴重,立法院日前才有立委提議擴大新興毒品範圍及加重刑罰遏止毒品氾濫,沒想到,本週四(20日)司改國是會議第五組竟有委員提議要將吸毒除罪化,並將藥物改由國家公賣制度製造、販售,一旦通過決議,勢必再成為本次繼法庭直播、司法新聞加註警語之後另一大驚奇!

第五組週四檢討「緝毒政策與毒品重刑化政策」,擔任委員的宜蘭監獄管理員林文蔚認為,政府在反毒和減害的經費使用上,花了太多在成效不彰的各種廣告宣傳以及各種方式的宣戰、講習裡,監所戒治也沒效,應檢討吸毒除罪化,改由衛福部全面接手單純施用藥物者的戒癮治療。

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盧映潔則提案認為,如果對於施用毒品改以多元處遇模式為內容之保安處分,來替代現行監禁式的觀察勒戒與戒治及其後連結的刑罰,則持有三、四級毒品者也應以多元處遇模式的保安處分來處理以取代行政罰。

林文蔚提案指出,目前監所處遇對單純施用藥物者難收實質成效,收取戒治費用變相懲罰成癮者家屬,他建議檢討單純施用藥物全面除罪除刑,對於無傷害性或低度傷害性的藥物除罪化,如施用大麻除罪化,林文蔚認為,藥物交易能有龐大的利潤,最大的來源其實都是因為無法合法化的關係,這是因為風險成本反映於藥物利潤上,若交易和施用沒有被捕的風險,藥物交易獲利即會很低,市場的交易量也只會限縮在一定的範圍內,有助於減低地下交易供給與不正當利益。

林文蔚提案認為,「由政府出資製造販賣」,「藥物公賣」,才能達到真正的減害及砍斷市場供應鏈的效果,價格統一透明品質好,政府介入當藥頭原先市場上的製造和販賣者才會無利可圖,如此亦能顧好成癮者的健康,使之不成為社會邊緣人,並有效限縮藥物施用客群,並且設專區掌控施用處所。

此外,盧映潔也建議刪除「意圖販賣而持有毒品罪」、「幫助施用毒品罪」,她也建請最高法院刑庭決議,販賣或轉讓毒品行為,若是具有時空密接或同一反覆性時,依接續犯或集合犯的概念,只要論以一罪。

盧映潔教授也建議對於「小額販賣」可考慮立法依數額或數量等減輕刑度。她在提案中指出,凡有毒癮者其施用毒品必定反覆施用;出賣貨品,常態上並非一次交易即售鑿,往往需多次交易始得賣完。因而於施用毒品、毒品販賣,行為人一次或十次,兩者侵害法益程度均為相等,僅差別為一次性與反覆式,倘所得刑罰上評價竟為一罪與十罪,則顯見後者遭受刑罰上過度評價;若所有施用、販賣、轉讓毒品之行為,均認以一罪一罰論處,不僅不符社會通念、違反刑法謙抑原則、刑罰過度評價的結果,也違連續犯刪除的立法意旨。

本週四司改會議第五組除了討論「緝毒政策與毒品重刑化政策」外,還有「施用毒品者戒癮治療多元處遇模式之改良」、「酒駕之多元處遇」、「精神疾病犯罪者之預防及處遇模式」等議題。

來源摸我


亂七八遭。。。
實在是已經無言了。。。。
2017-04-18 19:59 發佈
台灣成為渡假吸毒的最佳旅遊聖地指日可待

台灣旅遊業要噴井了...
解決毒品問題,荷蘭比菲律賓高明多了

荷蘭在 1990 年代處理海洛因問題的方式,他們採取軟性策略「海洛因輔助治療」(Heroin-assisted treatment,簡稱 HAT),由政府免費提供高純度海洛因,讓用藥者在安全、乾淨的環境,以及醫療人員的監控下注射,慢慢減少依賴度。

因為是由政府免費提供海洛因,毒品交易無利可圖,市場規模迅速萎縮;而在醫療照護、社工輔助之下,用藥者能避免感染問題,也不用冒險從事危險的性交易,或暴力犯罪籌錢買毒,並幫助他們找到住處,解決生活中其他問題。

重點是,擺脫藥物後可以重新融入社會,真正戒掉使用毒品的「動機」,他們可以把生活重心放在如何讓自己過得更好,而不是籌錢買毒。 到了 2000 年代後期,荷蘭的新海洛因使用者已降至接近零


但是台灣學人就是學半套。這是我所擔心處


每天被自己醜醒 wrote:
台灣成為渡假吸毒的...(恕刪)


春吶是嗎? 觀光局負責宣傳觀光吸毒最佳國際旅遊勝地! 高鐵加開春吶吸食專車, 果然要井噴了

每天被自己醜醒 wrote:
台灣成為渡假吸毒的...(恕刪)


別忘了還有努力中的同志大國,愛滋大國。

halachung wrote:
林文蔚提案指出,目前監所處遇對單純施用藥物者難收實質成效
...(恕刪)

出獄時每個人都沒毒癮
哪裡沒成效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imhung wrote:
別忘了還有努力中的...(恕刪)


以後還要收留難民喔, 難民法由誰起草? 那位不分區立委, 其先生是現任大法官, 不意外

台灣現在當朝這批人搞不好....

Gugugu wrote:
出獄時每個人都沒毒...(恕刪)


更生人比較困難吧!沒有後續輔導,再犯率還是高

因為他們熟悉的生活圈就是那些人

除非真的下決心改變自己
轉貼最公正的中國時報報導,葡萄牙毒品除罪化成效

除罪化14年 葡萄牙禁毒奏效

毒品是萬國公罪,世界各國為解決毒品問題各出奇招。南歐葡萄牙2001年時通過毒品「除
罪化」法律,在葡萄牙國內和歐洲各國間曾引發大爭論。反對者稱該法案將導致毒品更氾
濫。然而根據歐盟監測中心,14年下來,曾是「歐洲毒蟲之都」的葡萄牙,毒癮比例明顯
下降,現已絕少人因吸毒過量致死。

葡萄牙毒品「除罪化」政策奏效,成為歐洲包括英國、挪威、愛爾蘭乃至克羅埃西亞等國
,觀摩考察範例。


......

在一群法官、醫生、心理治療師、社工人員推動下,葡萄牙政府成立由11名專家組成的戒
毒委員會進行研商,於2001年通過新法,規定個人吸毒和持有毒品(1公克海洛因、2公克
古柯鹼、25公克大麻葉、5公克大麻脂或1公克搖頭丸),不再視為犯罪行為。只有超過持
有10天劑量的毒品時,才被界定為販賣毒品,構成犯罪事實。

這項新法的大前提是,吸毒「除罪化」並不表示吸毒「合法化」,除協助吸毒者公開取得
適量需求、清理針頭,並透過警告、提醒和邀請方式將他們帶到戒毒所,建立「吸毒者並
非罪犯,他們只是生病了」的新觀念。此外,政府並給予雇用有吸毒前科者的雇主稅務優
惠。

14年下來,毒品在葡萄牙從犯罪行為變成公共衛生議題,過去每年花費7500萬歐元禁毒的
葡萄牙政府負擔,比過去輕省。數據顯示,不但吸毒人數降一半。吸毒過量致死比例降至
百萬分之3,相較之下,歐盟為百萬分之為17.3,其中英國為百萬分之44.6,達葡萄牙14
倍之多。
Lightwave18 wrote:
轉貼最公正的中國時...(恕刪)


好吧吸毒降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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