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同性婚法案重視度凌駕其他法案 酒駕事件還是一樣多 也應該還有其他法案需要審查 不是說同性婚不重要 但相較修法酒駕 應該比同性婚更急需 同性婚不婚不會死人 但酒駕倒是死了一堆人 政府是怎麼區分輕重緩急的呢
之前有聽過「未必故意」的說法,認為喝了酒還要開車,酒後精神狀況不佳可能會造成事故,而仍然執意酒駕發生事故造成死傷。認為酒駕者對於被害者的傷害有預見的可能,而且確實使它發生了。這時不應該再以「過失傷害」、「過失致死」論責,應該成立「傷害」或「殺人」的罪責。
西瓜汁比星巴克好喝 wrote:為什麼同性婚法案重視...(恕刪) 這就跟廢死是一模一樣的~人家廢死與同婚不是只會上網打嘴炮謾罵,人家還會找各種管道去遊說推動,有計劃有組織有進度的一步步去做而一般民眾反廢死反酒駕,也就是在網上罵一罵就結束了,完全沒有任何實質作為,當下看起來好像來勢洶洶民怨沸騰,實際上卻毫無用處,過3天就忘光光跑去追豬哥亮的塔位了當然沒人會把你當一回事~
鐵牛叔叔 wrote:立委們自己喝很大怎麼會挖坑自己跳 因為立委其中一塊很大的業務,就是婚喪喜慶的宴會...你認為他們可能會滴酒不沾嗎?等等變成商殃立法,作法自斃,這些政客有可能有這種肩膀嗎?而台灣民眾喜好這套,認為請到民意代表是有面子的事情,所以更不會支持「立法整治酒駕」的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