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判決片】全台首例!UBER司機性侵女客判刑7年4個月

蘋果日報
2017/2/23
去年台灣發生首例UBER司機撿屍性侵案!北市一名UBER合作司機,接獲公司派遣訊息,搭載一名爛醉女大生到西門町一家KTV後,見女子倒臥後座叫不醒,竟心生歹念,把女大生載到摩鐵性侵得逞,經警方調閱UBER派遣資料及監視器畫面,惡司機才坦承性侵,桃園地檢署偵結後昨將惡司機以加重妨害性自主罪提起公訴,今天判決出爐,桃園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7年4月徒刑,可上訴,成為了Uber司機性侵被判刑首例。判決指出,桃園一名在早餐店上班的陳姓男子(35歲)以妻子名義經註冊為Uber註冊駕駛後,去年8月15日接獲派遣通知,前往台北市林森北路載到喝醉酒的女乘客,原訂要去西門町,但到了目的地後,女乘客叫也叫不醒,他將她載到龜山區一家摩鐵性侵。案經警方據報根據車號,以及Uber派遣系統的行車歷史圖和行車軌跡循線查出陳男到案送辦,陳男供稱,他在西門町繞了一圈後有叫她,她說很累想睡覺,問她要去哪裡,她都沒辦法回答,只好往回家的方向開,在路上看到路邊摩鐵的招牌,臨時起意進入摩鐵,進入旅館後她就進到房間躺在床上睡覺,之後他在房間看色情頻道,一時衝動才脫她衣服性侵。然女子指証,當時她見陳男壓在她身上,有說不要及抗拒,可是因為力氣小,雖一度轉身到床邊,還是被他拉回去,當時心想趕快結束後,就叫他離開。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雖係UBER司機,然所為與一般營業小客車司機無異,見女乘客因酒醉睡著,將其載往摩鐵,使她於孤立無緣之處境,且為圖滿足自己性慾,利用其酒醉不知抗拒之情況對她性侵,過程中女乘客驚醒並反抗,猶不知罷手,造成被害人心理創傷,又因此增加社會大眾對交通安全之疑懼,復參酌雙方以70萬元達成和解,獲被害人原諒,加上陳男育有3 名年幼子女,目前在早餐店上班之生活狀況等,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7年4月徒刑。(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
怎麼都沒人討論這件事
2017-02-24 4:17 發佈
這個被害人坐uber被性侵
uber要怎麼賠償?
嚇死寶寶了
UBER在台灣這段時間
居然只有這個性侵首例
同段時間內小黃到底又犯了多少案呢?
昨天才看到討論區上有一篇小黃司機沒事在路邊玩手槍
真是太可怕了




-----------------------------------------------

還是老話一句:不要錢的最貴!
70萬以3000元/發計算,可發射約233炮,現在除了造成受害者一輩子的陰影,自己還要賠錢坐牢,同時更要面對親友異樣眼光,何必?
性侵案通常有犯罪黑數
發現一件代表有九件沒被發現
何況
uber出來負責了嗎?
Bemo_Du wrote:
嚇死寶寶了UBER在...(恕刪)

阿肥肥r wrote:
性侵案通常有犯罪黑數
發現一件代表有九件沒被發現...(恕刪)


一般計程車司機犯案,
有幾件是車行有賠的?

rexjian wrote:
一般計程車司機犯案...(恕刪)


車行表示:司機個人行為與車行無關
司機表示:我沒錢,賠不起
至少有保險啊
uber有啥?
rexjian wrote:
一般計程車司機犯案,...(恕刪)
uber司機昨天去抗議
為何不回應性侵案一下?

阿肥肥r wrote:
uber司機昨天去抗議
為何不回應性侵案一下?


所以兄臺的意思是,
如果有一位議員打老婆,全中華民國的議員都該主動出面發表聲明回應,
是不是這個意思?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