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草擬「國家保防工作法」,擬調數百名調查官進駐各機關保防單位,以及對特定人員可留置3小時,扣留物品期限30天,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李慶義強調,這是走民主倒車、違憲。
主任檢察官李慶義指出,調查局的保防法草案估計將調數百名調查官進駐各機關保防單位,但國內目前已有政風人員進駐各機關,職掌防範貪凟這一區塊,再設調查官進駐各機關從事保防工作,所能做的不是「政治偵防」,還能做什麼,難道是要與政風人員做同樣的防貪工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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