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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女大生工時太長離職竟遭名店求償59萬




2017年02月21日14:08
(更新:新增影片)
就讀國立高雄餐旅大學三年級的2名女學生,去年9月透過校方安排,到台中一家貴婦麵包坊實習,每天工時超過14小時,向老闆反應光時太長,還被罵「無腦」,2人不堪體力負荷,今年1月間以口頭告知及傳簡訊的方式辭職,豈料業者指2人未依照合約在3週前告知,委託律師向2人各求償59萬元;市議員張耀中今替兩人開記者會,要求勞工局嚴懲無良雇主。
受害學生表示,經校方安排到台中市永采烘焙坊實習一年,工作內容由現場主管交辦,從內場備料、清掃、洗碗盤,到外場販售、拖地、收碗盤等都要做,月薪20008元,但實領只有16000多元,且每天7點前到班,晚上9點閉店後才能下班,每天工時超過14小時,老闆向2人表示,「早上班不能打卡,一定要準時打下班卡」,還由老闆代打卡,所以2人根本不知道實際的工時狀況。
2受害學生向老闆反應工時太長,卻被罵「無腦」,2人上月辭職後,卻遭雇主以依「根據雙方契約,應在3週前告知」為由,委託律師向實習學生提告,求償包括一月31天、每日1萬元業務損失,以及28天、每天1萬的精神賠償,求償總金額高達59萬元元。
離職呂姓學生及王姓學生的母親、離職廖姓主廚向市議員張耀中陳情,今在中市議會召開記者會,張耀中要求勞工局「硬起來」,替學生主持公道,嚴懲無良雇主。

永采烘焙坊是位在台中市七期知名的烘焙坊,提供輕食與麵包,一般套餐880元起跳,下午茶套餐也要480元,售價不斐,屬貴婦烘焙坊,今天該店正常營業,裡面有民眾用餐。
彭姓業者在店內表示,全案已經委託律師針對離職員工與實習生提告並處理,將由律師統一對外說明,目前律師人在開庭中,稍後由律師統一對外回應。
律師邱靖凱表示,永采烘焙坊要求實習員工超時工作,又對學生言語暴力,已經對學生造成強暴脅迫行為,所以學生可不經預告離職時間契約中止勞務契約,並可向業者請求解散費;邱靖凱律師並表示,業者開天價向學生提告求償,根本是企圖利用訴訟阻止學生申訴,相當不可取。
對於學生的指控,勞工局副局長林敬璋表示,該局之前也接獲一件檢舉,已經介入處理,明天將召開協調會,將聽取雙方意見並調查後再作決定,但目前已經發現員工一週工作超過46小時。以及工作時間未給上六天休一天的部分,兩件都確定違法,將在聽取業者說明後,依法每條開罰2萬到100萬元不等罰鍰。
勞工局副局長林敬璋也補充表示:「任何勞動契約與勞基法衝突無效!」勞基法規定勞工或雇主勞動關係3個月到~1年內,勞工須在離職前10天告知雇主,與該烘焙坊與學生簽訂的3周前衝突,且勞基法並未明訂勞工提前離職應負擔的賠償責任,這部分恐要明天協調會中進一步進行了解後才能確認。( 曾雪蒨/台中報導)
出版時間:13:27
更新時間:14:08


商家FB在這裡:https://www.facebook.com/patisseriesparkle/
2017-02-21 15:29 發佈
呵呵、勞工局真的不知道實習生都超時上班嗎?

去看一下大學餐飲的企業實習、超時是常態、低薪也是常態、建教合作的學生很多都是廉價勞工
基本上這種合約明顯違背勞基法吧
雇主拿去法院告根本就贏不了
就是嚇嚇小孩的
看了內文
嚇!這麵包踏麻的貴啊!台中有錢人真多啊!
店名不會就叫永采烘焙坊吧?聽起來鳥鳥的
沒有很貴婦的感覺

unsu88 wrote:
2017年02月21...(恕刪)


奇怪了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的實習生

那他家大學的指導老師在幹嘛的???

爭取權益的第一道門不就是老師嗎???

是過太爽還是想搓圓仔湯
看到這新聞
我直接聯想到的是湯英伸
事件30年過去了
一樣的事還是在發生.
google地標上已經變成「永采烘焙坊 (無良慣老闆的凱子專門店)」

bobbook wrote: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的實習生
那他家大學的指導老師在幹嘛的???...(恕刪)


這一點確實很怪!

會不會老闆有下資本,才能分到兩個廉價勞工?想不到廉價勞工跑掉了,不甘心資本化為烏有,所以才憤而提告。

unsu88 wrote:
2017年02月21...(恕刪)


勞動部長表示:沒在做麵包的時候也可以散散步做做操....
接下來可能會有正義魔人

跑去丟雞蛋或發起罷吃 滅絕行動

sendakgg wrote:
接下來可能會有正義...(恕刪)

google評價已經慘兮兮了。
鄉民進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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