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以後只要開車出車禍,就說是過勞,把責任推給僱主就沒事了呢?晚上喝酒出車禍:僱主逼自己加班,開車超速出車禍:怕上班遲到被僱主扣錢,對於32名最無辜的乘客,就想要快樂出遊,平安回家,司機肇事的責任無可推諉,去年載陸客燒死的意外,開始報導好像司機英勇救人喪命,搞了老半天,是司機放的火...........
啾哥哥 wrote:
所以以後只要開車出...(恕刪)
把責任都推給司機當然最簡單
問題是除了少數精神有問題的人之外
有誰願意過勞、超時工作?有誰願意拖著疲憊的身心
搶著其實也不算豐厚的報酬的工作?
甚至於酒駕開快車
除了一些天性愛喝愛爽那種該死之徒之外
有些工作與職業之所以常好杯中物之所以常要趕時間
背後其實也有他們行業與階級的辛酸與痛苦
(推薦你去看最近新出的一本書:林立青的《做工的人》)
社會上有些人的生活之無奈與選擇的匱乏
不是養尊處優的中上階級所能夠想像的
多點同理心吧!
重點是
一件悲劇的發生
背後有多少部分是個人因素個人該負責當然不應放過
但背後有多少是社會共同問題是結構性問題
這更應該要好好審視看待
不然只要結構還在
後面就還是會有類似的情況一再發生
司機當然有他該負的責任
但是千萬別像某個無能推諉的官員的膝蓋反射一樣
馬上推給死人
逃避檢視檢討外在的諸多問題(當然他恐怕只是想逃避身為長官應有的責任與態度)
從國內旅遊資源配置的問題
大環境低薪超時普遍、過勞盛行、勞檢不彰....
到公路的設計、時速的規定....
可以討論的東西太多了
啾哥哥 wrote:
所以以後只要開車出...(恕刪)
樓主就叫罹難家屬去跟司機求償啊!他也沒雇主,應該跟旅行社無關;既然跟旅行社無關,那也跟主管部會無關,跟部長無關。
既然人已經死了!只能勸家屬算了!你講好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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