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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蝶戀花稱和駕駛無僱傭關係

北市:蝶戀花稱和駕駛無僱傭關係
2017-02-14 18:06中央社 台北14日電

台北市勞檢處今天說,上午派人至蝶戀花旅行社實施勞動檢查,蝶戀花提出與友力通運的租賃契約,稱與駕駛康育薰無僱傭關係,北市府已要求提供出團行程資料,以進一步釐清。
勞動檢查處表示,上午赴蝶戀花旅行社檢查目的在於釐清旅行社、友力通運、罹災康育薰與導遊蕭如進間關係。

勞檢處說,蝶戀花旅行社稱與友力通運公司簽有租賃契約,雙方約定按趟次計價,價金包含車輛租金、駕駛及隨車服務人員小費,蝶戀花旅行社也與罹災導遊蕭如進簽有委任契約,依出團行程按日計價。

為確實釐清關係,勞檢處現正收集相關資料交叉比對,並要求蝶戀花旅行社提供司機及導遊等相關人員出團資料等提出進一步說明,以釐清職災相關責任。

至於友力通運公司,勞檢處說,因公司登記於桃園市,已連繫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該局也已派員前往友力運通位於新屋的廠址檢查。
勞檢處表示,經比對友力運通與蝶戀花旅行社兩造說法不一致,會再次進行檢查,以釐清兩間公司職災雇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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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話嗎?
5樓的你比較專業,你說說看蝶戀花和駕駛有無僱傭關係???
2017-02-15 8:41 發佈
我建議這家公司的司機都可以離職了
而且搞不好資遣費都沒
因為從一開始這家公司就沒有雇傭關係
還不快逃啊!
至於是什麼關係?
我看應該是地主和長工的關係..

藍天再現 wrote:
北市:蝶戀花稱和駕...(恕刪)


人力派遣?
看看通運公司怎麼說了

旅行社叫車,通運公司提供車也是可能~問題在於制度

反正政府高層就是有人要為此事負責才行
發生事故時,消費者不能直接向旅行社求償,還要向沒接洽過的XX車行求償,這不是很好笑嗎?
所以以後跟團都要要求旅行社出示,他們本身有遊覽車和司機的證明是嗎?
這不是老大叫小弟去打人,然後小弟被抓了,老大說:這跟我沒有關係。
委託派遣,意思是蝶戀花負責安排行程與導遊帶隊,運輸則委託給友力通運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蝶戀花說的有讓司機休息兩天就有可能說得過去
比如蝶戀花的行程班表沒那麼密集,司機為了賺錢另外接友力通運派遣的其他行程
那這件車禍的主要責任就是友力通運得負責
這是求償對象關係
有可能是旅行社跟車行叫車
車行有義務維繫行車品質跟安全
旅客的求儥對象是旅行社
而旅行社也可對車行提出損害賠償
不就是靠行的,不止遊覽車,貨運行,砂石車,貨櫃車很多也是,甚至保險...等相關金融業都有,運輸業的靠行算是常態。

saredira wrote:
我建議這家公司的司機都可以離職了
而且搞不好資遣費都沒
因為從一開始這家公司就沒有雇傭關係...(恕刪)

靠行司機都這樣啊
法律還允許一個人同時靠行數家公司
至於為什麼訂這種討好司機的法律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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