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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 台紙新聞 怎樣也可以尋求警方協助?

今天早上老闆看到這新聞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206/861128.htm 老闆就火大
把我們叫到辦公室問,為什麼別人可以請警方一起進入,而我們當初請求警方協助卻被碰軟釘子,問了公司法律顧問也說這不能報案(警察沒有法律能管這種案),台紙就可以??


虛心請教各位大大,是因為台紙是上市櫃公司才能這樣?還是因為台紙董事長關係背景?因台紙董事長公開說這是合法,請問各位大大要用什麼名義報案,警察才會陪同?謝謝大家提供給小弟意見!跪求網站上面大大提供給小弟,謝謝!

(老闆的個性都一個樣,當你說無法時他可以接受,當別人可以時他就叫我們找方法)
2017-02-06 13:41 發佈

心言手語 wrote:
今天早上老闆看到這...(恕刪)

你被新聞騙了
這新聞裡面警察就只是拿錄影機記錄
其他都是當事人跟律師彼此的事
沒搜索票警察能去搜索嗎

基本上你只要報案有糾紛警察就會來
只要出勤就必須全程錄影回去寫日誌
說難聽一點就是在旁邊看戲避免衝突
但是不懂的以為叫警察來就有靠山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那我們該怎樣可以請警方拿錄影機,老闆覺得這樣就是威...小弟好無耐...哭哭

心言手語 wrote:
那我們該怎樣可以請...(恕刪)


你可以搜尋另一篇報導給你們老闆看

陳俊宏表示,當天簡鴻文帶領律師與常務監事至派出所,指稱欲前往新營總部與總經理洽談,恐有糾紛,請求警方協助,因此派員陪同前往,但發現是公司經營權問題,立即表明不介入,員警也以配戴的密錄器錄下拒絕簡鴻文要求的過程。
你應該看一下這篇新聞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206/861095.htm


在台紙服務一年的郭姓副理是這場角力的目擊者,他表示,三天前(3日)就發生董事長帶警察進公司的事件,地點就在台紙新營辦公室,台紙董事長簡鴻文希望他把公司大小章交給他,郭姓副理因為把大小章交給人事保管,沒帶在身上,簡鴻文沒轍,但郭姓副理的一舉一動全程被警察錄影蒐證,讓他倍感壓力。



警察當下根本就沒有離開啊,還陪著這位兆豐官派董事長,用特權對著小員工錄影,造成員工心生恐懼


我是不知道這樣合不合法,但我也很希望有『糾紛』的時候警察就願意當著我的保鑣!但小小市民應該沒這種機會吧...
那我應該怎樣跟老闆解釋,人家是有背景的,你只是小市民,這樣說....明天會不會沒頭路...
兆豐算是公營單位喔,所以他是官不是一般民眾,這樣回老闆比較好吧!唉...
心言手語 wrote:
那我應該怎樣跟老闆...(恕刪)

告訴老闆平常要打好關係

偶也叫過警察來「記錄糾紛」
但是事主是警察之友
平常捐設備當義工的
就算非權貴也不好意思有事不來吧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沒有實力請不到這樣的規格的,社會是保護特權人士的。
唉...這社會找關係就沒關係,我該怎麼回老闆你平時要去派出所多多走動走動沒事買買茶葉去,不然有本事花錢選舉當官就可以...這怎麼回啊!
所以這就是官威嗎....我們找警察他只說這是私人問題警方無法介入或協調,拜託到現場都不可以,吵成一片,難到要等到開打警察才來嗎...
心言手語 wrote:
所以這就是官威嗎....我們找警察他只說這是私人問題警方無法介入或協調,拜託到現場都不可以,吵成一片,難到要等到開打警察才來嗎......(恕刪)

好吧指點你一條明路

就報案無故侵入住宅建築物
警察接到報案就要來記錄寫日誌
但是如果沒有激烈舉動沒有提告就回去了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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