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們叫到辦公室問,為什麼別人可以請警方一起進入,而我們當初請求警方協助卻被碰軟釘子,問了公司法律顧問也說這不能報案(警察沒有法律能管這種案),台紙就可以??
虛心請教各位大大,是因為台紙是上市櫃公司才能這樣?還是因為台紙董事長關係背景?因台紙董事長公開說這是合法,請問各位大大要用什麼名義報案,警察才會陪同?謝謝大家提供給小弟意見!跪求網站上面大大提供給小弟,謝謝!

(老闆的個性都一個樣,當你說無法時他可以接受,當別人可以時他就叫我們找方法)

心言手語 wrote:
那我們該怎樣可以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