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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誇張!男捐血10年第302次驗出染愛滋病

疾管處懷疑,男子可能是想透過捐血篩檢愛滋

【新聞】誇張!男捐血10年 第302次驗出染愛滋病

三立新聞 記者薛仁宏、李岱娟/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年約30歲的男子,過去10年來每2、3週就捐血一次,沒想到在去年捐第302次時
,被檢驗出感染愛滋病毒,引發受血人恐慌,捐血中心緊急追蹤過去6個月的受血人還好
無人感染,但疾管處懷疑男子可能是透過捐血篩檢愛滋,如果真是如此實在要不得。

本來應該是熱血救人,但是竟然有男子每2、3個禮拜就來報到一次,10年來不間斷的捐血
,共捐了302次,沒想到在去年卻被檢驗出這名男子患有愛滋病。

年約30歲的男子每回捐血250cc,幾年來共計捐了302次,等於捐出高達75公升的血液。去
年捐血中心還在說,男子反常隔了三個月才來捐血,沒想到就被驗出染有愛滋病毒,引發
受血人恐慌!還好追蹤過去6個月的受血人,並無人感染。

衛生局疾管處技正陳朝東說「去氧核醣核酸檢驗方法,可以縮短感染之後的空窗期,到達
11天,所以這個個案,並不是他感染之後的300多次去捐血,而是在第302次才檢驗出來,
有帶原HIV病毒的個案。」

疾管處表示,除了男子外,全台去年共有61名捐血人染愛滋,不過在感染的11天空窗期裡
,這些愛滋病患都沒捐血,只是疾管處懷疑,男子可能是想透過捐血篩檢愛滋,如果真是
如此,捐血反而害人,實在要不得。(整理:實習編輯吳冠霖)
2016-12-23 12:01 發佈

ppcomo wrote:
衛生局疾管處技正陳朝東說「去氧核醣核酸檢驗方法,可以縮短感染之後的空窗期,到達
11天,所以這個個案,並不是他感染之後的300多次去捐血,而是在第302次才檢驗出來,
有帶原HIV病毒的個案。」



個案????

這是疾管該有的專業嗎?

愛滋的潛伏期極長,後面要是出了大事,到時國賠案就會出籠~~

ppcomo wrote:
年約30歲的男子每回捐血250cc,幾年來共計捐了302次,等於捐出高達75公升的血液。



問一下這人是不是同性戀?

再問過去二年內有無與同性戀發生性關係就知道了。

若不是同性戀,那就是與他在一起的女性也有得病的情況。
就這樣??沒罰??
肆無忌憚的亂捐 然後其他人”受益”
真諷刺啊

ppcomo wrote:
年約30歲的男子每回捐血250cc,幾年來共計捐了302次


所以說:「250cc需間隔每二個月,500cc需間隔三個月,全年最高1,500 CC」,的規則改了嗎?

我捐全血約25年,一共也才150次;他十年302次。到底是誰有問題?

每2~3週捐一次,應該是分離法吧!

ppcomo wrote:
疾管處懷疑,男子可...(恕刪)


由此可見 疾管處 等相關單位 明顯瀆職......
stanphill wrote:
個案????
這是疾管該有的專業嗎?
愛滋的潛伏期極長,後面要是出了大事,到時國賠案就會出籠~~


潛伏期?

你說的是檢驗空窗期吧?!

新聞內不是寫說現在的檢驗技術空窗期只有11天嗎?

兩個星期捐一次

頂多前一次的中標而已




ydds wrote:
由此可見 疾管處 等相關單位 明顯瀆職......


瀆職? 怎麼說?

不過我提醒你一下,這是2014年的新聞
ppcomo wrote:
疾管處懷疑,男子可...(恕刪)


行政單位不要這樣沒風骨擔當受到這些同同群體施壓就想放寬, 後果成本是一般大眾要扛, 你們的身家要不要一起負擔這些後果?

這案例真要懷疑過去十年有多少人受到這愛滋男的血液輸入?

如果追蹤得到這些受血人還在世的話請他們回來驗是否變異染上愛滋?

這篇新聞若那技正講的屬實簡直在粉飾太平!

不是過去三百次捐血沒驗出就等於沒事

http://www.cdc.gov.tw/diseaseinfo.aspx?treeid=8d54c504e820735b&nowtreeid=dec84a2f0c6fac5b&tid=0D62EE0F6D4EBF8C

"愛滋病毒感染後,人體不會立即產生抗體,因此以一般的抗體檢測,大約要6-12週後才能被檢查出來" ---空窗期

加上潛伏期到發病---快者半年至5年,慢者7年至10年或更久--

又一般捐血的血液保存期限在攝式四度約為三十五天

過去快篩技術不足, 是否此男以往與其他同志性交後即刻捐血又因過去篩檢技術不夠只要未檢出就等於安全拿去輸血了?

保險起見, 要追蹤過去五年的受此男所捐血液輸送的人士健康狀況, 而不該是只查半年內的



喔2014新聞, 所以現在就是沒有這種狀況了? 還是因為壓力醫院所只限內部通報不再請新聞媒體報導了? 迎造同同捐血都是愛心人士?

想也知道那種有可能
有很多匿名捐血的單位 各大醫學中心 麻煩有需要的人善用 不要用捐血模式 那會害死人的。

甚至直接去掛感染科 檢驗也可以。

或花些錢買亞培愛滋檢測試紙 自己在家測試
小客5509 wrote:
"愛滋病毒感染後,人體不會立即產生抗體,因此以一般的抗體檢測,大約要6-12週後才能被檢查出來" ---空窗期
加上潛伏期到發病---快者半年至5年,慢者7年至10年或更久--
又一般捐血的血液保存期限在攝式四度約為三十五天
過去快篩技術不足, 是否此男以往與其他同志性交後即刻捐血又因過去篩檢技術不夠只要未檢出就等於安全拿去輸血了?
保險起見, 要追蹤過去五年的受此男所捐血液輸送的人士健康狀況, 而不該是只查半年內的
喔2014新聞, 所以現在就是沒有這種狀況了? 還是因為壓力醫院所只限內部通報不再請新聞媒體報導了? 迎造同同捐血都是愛心人士?
想也知道那種有可能



還停留在空窗期半年?



你有沒有仔細看新聞啊!!!

現在的檢驗技術空窗期只有11天




如果是真的惡意要用捐血來篩檢愛滋

他會跟你承認是不是同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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