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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決戰立法院!! 「觀望」的政府,「流血」的百姓?

12/26決戰立法院!! 「觀望」的政府,「流血」的百姓?
在政府和媒體共同營造「全民挺同婚」假象下,原先預定要提出同婚專法的國、民、親三個黨團立委,都暫時「觀望民意」,沒有送案排審。

行政院不提案的理由是,「正反雙方角力激烈,為了要『避免衝突』」。這真是令人瞠目結舌、不負責任的藉口!對於婚姻制度如此重大的政策,且存在巨大歧異和爭議,執政高層非但沒有進行定調與整合,反而要先「看看兩方的角力、動員」?!

尤美女信誓旦旦,「不管怎樣,12/26就是要讓同婚草案出委員會!」而即使「最快明年四、五月立院才會處理」,重點是,草案一旦出了委員會,院會若採不記名表決,法案必過無疑。

換言之,1226的司法及法制委員將是最大關鍵,政府擺明了讓我們別無選擇,只能死守。是什麼樣的政府,竟讓意見迴異的兩派人民必須一再走上街頭,以「廝殺」結果來決定政策?

屆時萬一流血,是政府殺人!每一滴血,都算在官員頭上!是你們的失衡、觀望,造就了一個撕裂的社會,迫使手無寸鐵的人們,必須以肉身為祭!

資料來源


雙方佈陣圖
12/26決戰立法院!! 「觀望」的政府,「流血」的百姓?

這二方若真要打起來

同運:20~30歲年輕人居多,身強體壯
(男同性戀很多肌肉猛男)

反同:30~50歲中年人居多,老弱婦儒
(還有很多帶小孩的媽媽)

法案一旦被推過去,同運取得法律的靠山
原本就偏向沉默的大眾,就更不敢出來嗆聲

就像01這邊風向雖然大多數都是偏反對的
但真正敢實際身體力行站出來的,有幾位呢??

同運方就不同了,他們是敢嗆又敢站出來
只為爭取到他們想要的法案,無所不用其極

各位反對立場的「01鍵盤勇者們」甘願看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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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導同性戀文化,未來的後果是什麼?

青少年小朋友,對於性別性向混肴不清
以後這種悲劇案例會愈來愈多的…

【愛滋狼染指15歲少年 家屬潑酸報復】


12/26決戰立法院!! 「觀望」的政府,「流血」的百姓?

一名已婚染有愛滋病的李姓男子,在網路認識一名十五歲男高中生並發生性行為,事後高中生也染愛滋,被害人家屬得知後心痛氣憤,昨趁李男再約兒子搞轟趴時,與多名友人將李男圍住,李男駁稱不是他傳染給被害人,並佯稱要帶家屬去找傳染者,卻趁隙逃跑,逃跑過程遭人潑硫酸,造成背部大面積灼傷,送醫急救時,男學生家屬一路跟到醫院防其脫逃,並報警準備提告。

受害高中生父親的男子氣憤說,李男明知有愛滋病,卻在網路上四處交友,一個月前誘拐其就讀高一兒子出遊,趁機性侵其子,因兒子近來行為怪異,老師深入懇談,就醫檢查始知感染愛滋,把兒子一生都毀了,讓他們很不甘心。

受害高中生父親說,前晚李男又邀兒子到永康再搞轟趴,才會夥同友人捉這匹惡狼,原本打算扭送法辦,但李男否認傳染愛滋給兒子,還推給另一名姓名不詳男子。於是眾人才再載著李男到西門路三段,要逮另名愛滋男,但到場後才知被耍了,這時李男心虛拔腿要逃,不慎踢倒硫酸才被灼傷。

12/26決戰立法院!! 「觀望」的政府,「流血」的百姓?
12/26決戰立法院!! 「觀望」的政府,「流血」的百姓?

在12/26 立法院激烈抗爭下,同婚法案仍送審過關… 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同性戀帝國...
12/26決戰立法院!! 「觀望」的政府,「流血」的百姓?
12/26決戰立法院!! 「觀望」的政府,「流血」的百姓?
2016-12-16 15:53 發佈
可悲的是就算流血,我們偉大的媒體可能也是如12/3日一樣,
完全封鎖新聞不報導,以塑造社會一片挺同性戀的氣氛呀。
gufan wrote:
完全封鎖新聞不報導...(恕刪)


要搏新聞版面還是有機會,但要有點技巧…




hgw0321 wrote:
在政府和媒體共同營...(恕刪)
加油
唉~還是希望雙方可以好好對話,理性溝通
這種群眾動員的方式,其實並非國家之福~
現在的台灣就是只要意見不合
雙方人馬到立法院前面或打一場或佔領
贏的說了算

原來是轉型朕意啊, 我還以為是原始社會呢

wirklich1021 wrote:
還是希望雙方可以好好對話,理性溝通...(恕刪)


理性溝通,在這幾日以來,蓋了這麼多棟大樓理性討論

有任何結果與成效嗎? 還不是一直鬼打牆、重覆輪迴

溝通到最後還是沒用啊…
AJ-Hau wrote:
雙方人馬到立法院前面或打一場或佔領...(恕刪)


在選舉期間,還能透過全民投票來解決

可是這個議題,同運就是不肯導向公投

網路上,雙方辯來辯去,誰也不同意誰

最後只好就演變成這個局面啦…
其實依法論法,用邏輯推理來說,根本改不了一夫一妻制度的民法制度

除非大多數的民意真的是如此,但可能嗎?

個人的見解是這樣的,現在立法院正在修公投法,如三讀通過

內容已廢除"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如真是這樣,政府的黑手就不能伸入公投

提出公投後,就是以投票來決定最後的結果了?


再來假設,公投法尚未修正通過,而政府的行政院也真的用了技術性理由

讓審議的結果不通過,並阻止同婚修法發動公投,如真發生這樣的情形

就改下一步,發動罷免立委的投票就可以了

現在區域立委才是立法院的主力,可讓他們簽切結書,支持反對修民法的承諾

如不簽者,發動罷免就可以了,這樣目的就也是可達到了


再來如再發生意外,立法院是用不計名投票的方法通過修法

而且也不知道是誰通過的?

如這樣也很簡單,因執政黨立委人數最多,當然要負成敗之責

則罷免其所有區域立委,只要能罷免很多人成功,並造成立委改選的事實

這樣也可把法律再改回來,這就不用等到下屆立委改選,也算是很快的方法

最後結果,就是誰站在民意的多數,誰最後就贏
AJ-Hau wrote:
贏的說了算,我還以為是原始社會呢...(恕刪)


二方若真要打起來

同運:20~30歲年輕人居多,身強體壯(男同性戀很多肌肉猛男)
反同:30~50歲中年人居多,老弱婦儒(還有很多帶小孩的媽媽)

這結果一面倒吧… 但媒體應該會喜歡拍…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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