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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部擬訂「伴侶同居法」 限同性且無婚姻忠誠義務

大家意見如何?

[法部擬訂「伴侶同居法」 限同性且無婚姻忠誠義務]

http://udn.com/news/story/10596/2132407
蔡政府支持婚姻平權,日前立法院排案審查民法相關條文,但因部分宗教與公民團體強力反彈,立法部門與行政部門擬從修改現行法方向改為另訂專法模式,規範同性伴侶間的權利義務。據了解,法務部將擬訂定「伴侶同居法」,僅限於同性,不能擴及到異性,怕破壞婚姻制度。
法務部長邱太三日前在立院答詢時證實,相關伴侶法立法草案將在明年二月出爐。據了解,法務部的版本僅限於同性,相關權利義務的規範方向,恐不包含忠誠義務,也就是同性伴侶雙方,仍可與其他人發生性關係,沒有觸犯通姦罪的疑慮。

此外,對於收養的部分,初步考慮的方向,將限制單方收養,辦理收養的一方,對被收養的孩子有完整的權利義務關係,但另一方僅對被收養的未成年者有法定代理人義務,不包含繼承等其他權利義務。

而目前立法院包括親民黨立委陳怡潔、國民黨立委許淑華、民進黨立委趙天麟等人都擬提出版本。其中,親民黨立委陳怡潔擬提案訂定「同性伴侶法」,也限制同性間伴侶義務,主張發給伴侶證,同時戶政登記。

許淑華則提案訂定「伴侶法」,不論同性或異性伴侶都可適用,並且給予身分證註記等。趙天麟則是參考德國伴侶法,擬提出專法草案,讓同性婚姻可比照民法取得合法化的基礎。

對於行政、立法部門態度從修法轉向立專法,讓一向支持婚姻平權總統蔡英文,招來不少批評與質疑,認為民進黨政府向宗教團體妥協。府方表示,相關法案都在國會中進行討論,府方樂見並且期待社會有更多的對話和包容,讓制度更加完善;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也說,總統立場從來沒有改變過。
2016-12-09 17:33 發佈

ppcomo wrote:
大家意見如何? http...(恕刪)


為什麼所有新聞都把所有"反修民法"的人mark成"宗教團體"?
ppcomo wrote:
大家意見如何? ht...(恕刪)

意思就是多p不犯法。

ppcomo wrote:
大家意見如何? [...(恕刪)


我比較推薦乾脆一次到位[法部擬訂「伴侶同居法」且無婚姻忠誠義務].不管異性或是同性.相約來大亂鬥.
警方也不用臨檢.反正是合法轟趴.好歡樂喔.男男女女捉對廝殺.

版上很多先知早就預告這種事囉

多元成家只是為了蓋過一例一休和核食品進口

現在退讓成伴侶同居法..相信最後也不了了之

同居法也不會過的

除非有更大爭議法案要過會再拖多元成家出來救授

然後一堆人為多元成家吵的要死不活....哈哈


ppcomo wrote:
許淑華則提案訂定「伴侶法」,不論同性或異性伴侶都可適用,並且給予身分證註記等。


ppcomo wrote:
[法部擬訂「伴侶同居法」 限同性且無婚姻忠誠義務]


建議改個名 叫同性婚姻法 婚姻兩個字加進去 同志接受度較高,

也應把性忠貞加進去 才能穩固家庭基石,

至於領養 個人非常不贊成..
經濟 國格 沒半撇 搞有的沒的最會的蔡政府
ppcomo wrote:
大家意見如何? [...(恕刪)


第一, 它們打死不會接受的, 光立專法就已經讓它們定調為岐視恥辱, 絲毫沒有妥協空間(但在民法修訂說刪就刪掉一般多數男女性別, 父母血親等定義所表現出那種==要, 就只能按照我們同同跟多元性別群的定義, 沒有其他選擇! )

還會拿那些假國際人權專家結論(不知道是跟它們搭配裏應外合產出奇耙結論, 重大社會議題居然不能公投還來自這些專家結論? 這些"專家"記得還有巴基斯坦跟肯亞籍, 光這二個國家就還處於將同同視為犯罪處刑, 連這些國家自己都尚未進化, 就跑來這說三道四)挾洋論以脅行政單位, 因為2017這些專家又要來這邊旅遊吃吃喝喝(應該是官方買單), 順便考察三年前結論有無落實, 所以12/26那號尤立委應還是要繼續推修民法二三讀, 趕2017年初完成便於交代這些人權專家

第二. 萬一真的退讓成立專法, 就是要全民參與審查, 不能讓那些包括不分區爛委搞偷渡一些奇怪甚至會反過來影響一般人民法益的條款, 禁領養(光民法修訂1079-1的領養霸王條款就讓人匪疑所思, 敢繼續放在專法就試看看)

小客5509 wrote:
所以12/26那號尤立委應還是要繼續推修民法二三讀, 趕2017年初完成便於交代這些人權專家


以目前的進度應該是不可能了
即使12/26日出委員會
至少還會進入1個月的政黨協商期
屆時都已經休會了

因此最快應該是下會期的事了

目前其實就是處在雙方展示肌肉的階段
為了未來的攻防累積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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