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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家盟重砲手爆婚外生女

遭妻告通姦 護家盟重砲手爆婚外生女
2016年12月07日 06:00

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祕書長張守一,是台灣反對同性婚姻的知名代表人物
,近來他多次在媒體及公聽會發表守護傳統家庭價值的言論,堅決反對婚姻平權,
今年十月,尤美女立委提案修改民法讓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張守一在立院外開記者
會表達反對,強調「家庭的組成就是男女,夫妻才是婚姻的根本!」

但有讀者向本刊爆料,不斷強調傳統婚姻價值的張守一,其實在十年前曾經婚姻出
軌,背叛同為東海大學哲學系畢業的劉姓元配,並和一名喪偶的陳姓女子通姦,兩
人還生下一女。據了解,當時張守一與元配離婚後,還有意再娶小三,但遭張母極
力反對而作罷。

本刊調查,張守一和陳姓小三因同樣信仰一貫道而認識,二○○四年,陳女在郭姓
前夫過世後,便和張密切交往,甚至陳女面對租屋糾紛時,張守一也陪在身邊幫忙
處理,兩人在外遇交往期間多次發生關係。

二○○六年,陳女為張守一生下一女,此時兩人的姦情才被元配發現,元配憤而對
張和陳女提告妨害家庭,但後來劉女心軟,為求遺忘這段不愉快的回憶,最後才撤
回告訴。

但外遇風波並未因此平息,張守一和陳女的姦情曝光後,張為了挽回和元配的婚姻
,認為是陳女心性不良,想與她分手,二人還因此爆發肢體衝突。

據了解,張守一當時開車載著陳女前往汐止一間修車場準備取車,但陳女認為車子
烤漆有瑕疵,不願取車還堅決要陪張上班,兩人行經汐止秀峰國中時,在車內爆發
激烈口角,陳女一時情緒激動,在快車道上就伸手要拔車鑰匙,張趕緊摀住鑰匙,
將車靠路邊停。

張守一下車後,拿著電腦和公事包,不理會陳女,打算搭公車上班,雙方又爆發一
陣拉扯,陳女認為張將她推倒在地,導致手臂和膝蓋紅腫挫傷、腳踝扭傷,憤而到
醫院驗傷,並提告傷害。

在張守一和陳女鬧分手大吵的三天後,當時高齡已八十一歲的張母,得知張和陳女
發生糾紛,因護子心切的她,竟忍不住在北市住處樓梯間就痛罵陳女:「妳這個不
要臉的臭婊子,妳不是人,妳是畜生!」陳女不甘受辱,反告張母公然侮辱,張母
因此遭判有罪,還被易科罰金。

為查證張守一過去這段不為人知的婚外情,本刊找張的元配劉女求證當年情況。在
南港租屋、以保母為業的劉女僅低調表示:「這些都過去了,全部忘掉,怕會影響
其他人…」劉女認為張守一是「很好的一個人、很能幹!」、「只要宗教不要提、
政治理念不要提、選舉不要提,大家都很善良」,不願再多談有關任何張的過去。

針對張守一婚外生女和元配離婚一事,張接受本刊採訪時,一開始還不願正面回應
,只說:「關於我外遇的問題,因為牽涉到別人,這內容也未必是真實的…。」

但訪問結束後,張守一卻再傳訊息給記者解釋說,「當年離婚是烏龍事件,前妻並
未清楚狀況」、「千萬別搞錯對象,以免傷害無辜」,但是當記者進一步詢問陳女
和張母以及他和陳女間的兩件官司時,張隨即改口,表示他和陳女的關係「連自己
都不清楚」,小孩對方也未必會承認是他的。

此外,陳女則向本刊表示,張守一是十多年前因開公司的關係由朋友牽線認識,後
來公司開沒多久就結束,之後很少聯絡,連他的聯絡方式都沒有,更不可能一起生
小孩,小孩是前夫的,跟張一點關係都沒有,自己現在也已再婚。

當記者再問陳女是否與張守一及他前妻有過官司糾紛時,陳女則說:「於公於私我
從來都沒跟他們有過瓜葛,我長年在國外,也沒接過什麼出庭通知,我不知道他的
事情為什麼會扯到我,你們要報導他的事情沒關係,但如果說到我那就一定提告!」
(撰文:調查組)
2016-12-07 12:40 發佈
婚姻家庭制度本身就在瓦解中,瓦解的原因是異性戀本身的情慾流動,包含外遇、亂倫、
濫交等等。反對同婚的人害怕婚姻家庭瓦解,卻把錯歸給同志。」..............



所以同性婚姻家庭制度, 是單純的精神戀愛, 所以不會有 情慾流動,外遇、亂倫、
濫交等 .... ??

是這樣子的解讀嗎?? 那全世界都應該推同性戀, 這樣社會會更和協是嗎??

搞的好我好亂啊 .....

kvcn2012 wrote:
婚姻家庭制度本身就...(恕刪)


前陣子的數據不就說同性間傳染愛滋的比例遠高於異性間的人數嗎

相信一定都是不小心感染的

絕對沒有任何濫交隨意換伴侶的現象
kvcn2012 wrote:
婚姻家庭制度本身就...(恕刪)


不解釋, 雖然反獵巫效果小, 不過同志通姦無罪, 那妻兒痛苦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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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彰化高中傳出男老師同性不倫戀,已婚的鄒錫恩去年向妻子坦承,與另名男老師黃俊傑外遇,鄒妻於是告黃通姦,並索賠一百萬元。由於與同性戀人通姦不違法,檢察官先前已將黃不起訴處分;但法官認為黃已侵害鄒妻權益,日前判黃要賠償鄒妻精神損失三十萬元。....

當事者應該說

就是因為過去我犯過錯

所以我知道家庭價值的重要性

出來捍衛是因為我知道墮落就完了

是不是很有感.........
micli1973 wrote:
當事者應該說就是因為...(恕刪)



護家盟 三句不離一夫多妻的原因就是這個

哈! 兒子還滿懂事的,
玩先鬥臭再鬥垮?

因為人格有問題所以他的主張都不能信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婚姻平權是世紀謊言 ,婚姻從來只是制度, 不是人權,

哪來的平權??

頂多只能說異性戀有一套自己的婚姻制度,

同性戀者目前還沒有 ,所以同志應該爭取的是為自己另訂一套婚姻制度才對,

而不是硬擠入與自己不合的舊制度 ,還要此制度為自己大肆修改,變得不倫不類,

這不是鴨霸 什麼才是鴨罷?

不要再假借人權搞霸權了 好嗎?
這個行為固然不值得鼓勵
但是請問這個跟修民法有什麼關係?
還有一件事情請不要弄錯了
同性不是不會偷吃、劈腿、「通姦」
而是在現行實務沒有承認同性婚姻的情況下
這些在法院文書上,都是以「友人」或「朋友」代替
也不會構成通姦罪,根本就不會列入統計
所以在統計上,先天就存在著黑數
假如同性婚姻真的過了,再來統計一次,結果保證不一樣
同性戀也是人,只要是人會犯的錯,同性戀一樣也有可能會犯
並沒有什麼不同
所以與其拿這種比爛戰術來主張權利
為何不先好好建構法理面的論述呢?

Gugugu wrote:
玩先鬥臭再鬥垮?因為...(恕刪)

我覺得同運的標語換成下面這個,比較符合同運人士的形象
「我們要打破一切反同性戀的舊思想、舊文化、舊風俗、舊習慣,要改革一切不適應性開放主義基礎的上層建築,我們要掃除一切害人蟲,要打倒一切牛鬼蛇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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