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al wrote:為什麼設專法是歧視...(恕刪) 對了,一般野戰部隊,也要設立什麼性別友善廁所嗎?國軍需要建立性別友善連嗎?教育部要不要成立性別友善學校?內政部要不要成立性別友善警察?還有完沒完了?
goodversion wrote:原住民的專法有訂定...(恕刪) 沒有所以我們只要立專法....明訂法律上的男女名詞定義視乎「心理狀態」而非「生理狀態」即可不以身分證上的性別欄作為識別的條件這樣一切有為法,皆為虛妄